周至县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4日至7月13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7月1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希军及时主持召开院党组会议、全院干警会议,传达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安排整改工作,成立了周至县人民法院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李希军院长担任,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宇潮兼任,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活动的联络、协调、督导等工作,确保县委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9种问题情形整改落实到位。
二、“三步骤”扎实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集中整改时间为2021年7月至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2021年7月16日至7月29日)。召开院党组专题会议,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
(二)全面整改阶段(2021年7月29日至11月16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公布整改方案,部署整改工作,按照整改方案和责任分工全面抓好整改落实。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月16日至12月16日)。召开院党组专题会议,逐项梳理整改完成情况,研究审定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并长效抓好巩固提升。
三、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县法院党组制定实施的47项整改措施中,已完成45项。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①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突出抓好思想武装、理论指引,经常性开展集中学习和讨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②修订完善院《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灵活学习方式,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培训、研讨交流、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领导带头学、原原本本学、深入系统学、理论联系实际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①结合周至法院实际,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不折不扣执行好、落实好,修订并完善《周至县人民法院关于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及上级法院重大决策部署学习贯彻落实办法》并严格执行。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学习,加强对党内规章制度的学习。③深刻认识党和国家的工作部署、目标任务,加强自觉改造的主动性和紧迫感,加强党性剖析,牢记宗旨意识。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履行职能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①进一步完善司法改革配套措施,强化对院、庭长,法官助理、书记员的管理。②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使用,完善管理制度,为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提供均等机会,坚决整治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数量不均衡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①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治警。②提升院党组科学决策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的作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关于“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夯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对基层法庭和法官的监督和管理。②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提升执行案件质效,出台案件款发放管理制度,杜绝出现案件款发放不及时问题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①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强化大局意识、全局意识,坚决反对形式主义,确保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法院落实落地。②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推进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让人民群众既感到司法公正又感到司法温暖。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7.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①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精神的学习,规范财物管理制度。②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标准和范围,取消无依据的津补贴;规范法定节假日之外加班补助的考核和发放;规范表彰奖励制度,制定法院表彰奖励办法。
完成情况:法院表彰奖励办法正在完善,其余事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8.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①加强法官干警的教育培训,强化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改进作风,积极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回应群众的诉求。②畅通信访渠道,强化信访接待室功能,修订完善信访接待制度,注重从源头化解信访案件,专门设立执行信访接待室,加强执行案件接访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9.关于“主动担当作为的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加强执纪问责力度,敢于较真碰硬,杜绝执纪监督中的“宽松软”问题,对反映的干警作风问题要深挖细查,依纪依规办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0.关于“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①牢记宗旨意识,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通过公正司法、高效司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②加强执行攻坚,提高执行案件实结率,制定案件款发放办法,杜绝执行案件款长期滞留,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1.关于“党员干部作风不够严谨,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完善、规范单位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干警打卡签到的通报、惩戒力度,坚决纠正迟到早退现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2.关于“经费物资管理使用监管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①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督促沙河管委会尽快归还二十万元借款。②完善制度,加强对物资的管理使用,依法依规处置办公物资。
落实情况:针对沙河管委会归还二十万元修路垫付款问题,县法院党组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明确由县财政划拨二十万元至沙河管委会账户用于归还县法院该笔修路垫付款,目前,县法院已将账号信息提供至沙河管委会;针对物资管理使用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3.关于“财经纪律落实不到位、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现金日记账,全力解决应缴罚没款长期挂账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4.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①认真落实院党组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创新举措抓党建,注重实效抓党建,真正把党建工作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②加强对党支部党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培训指导,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建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持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③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理念,把党建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把党建工作贯穿于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①严格组织生活制度,每季度召开支部大会,每月召开支部委员会,灵活运用学习讨论、观看专题片等多种学习方式,必要时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安排专人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与完善。②各支部要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开展年终工作总结;民主生活会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会议主题,扎实做好会前准备,班子成员要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有“辣味”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持续抓好整改落实。③完善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活动记实薄,注重资料收集,使党建工作以看得见的形式确定下来。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6.关于“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①进一步统筹基层支部的建设与业务工作的性质和需要,加强、优化哑柏法庭和终南法庭支部建设,提升支部组织力和战斗力。②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总支的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基层党建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7.关于“干部队伍管理教育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①加强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和廉政建设,强化干部教育和内部管理,努力打造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的高素质法院队伍。②加强法官干警的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读书研究会的功能,加强法官干警之间的沟通,统一裁判尺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8.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①继续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工程。加强院党组书记对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各分管院领导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的长效机制。②加强“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纳入全年工作考核,切实发挥“一票否决”有效作用。③加强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工作,进一步落实廉洁自律规定,增强自我监督意识。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9.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①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深化法院系统“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聚焦我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从中汲取深刻教训,通过以案促改,举一反三,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②加强廉洁教育,充实纪检监察力量,进一步强化监督、查处工作力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通过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提醒干警拧紧廉洁自律的“总开关”,牢固树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意识,切实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对县委第二巡察组5条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1.关于“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突出抓好思想武装、理论指引,经常性开展集中学习和讨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加强党的领导”的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①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围绕“三个聚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始终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②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大力加强组织建设。③建全党建工作机制,月抽查,季度检查,半年考评,全年总结,形成党建工作的坚强组织体系和长效机制。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加强司法为民”的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公正司法 司法为民”工作主线,加强案件的管理,提升案件质效,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②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强化执行工作,定期对执行案件款清理核实,按规定及时足额兑付申请人,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关于“强化业务能力”的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切实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履职、担当作为,加快推进高水平司法、创造高品质服务、促进高效能管理、建设高素质队伍,奋力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②加强法官干警的教育培训,拓宽干警视野,提高干警审判水平、群众工作能力、舆情应对能力,通过提升司法能力降低案件上诉率、发改率,消除“同案不同判”问题,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中心工作和日常管理教育中,抓实抓细抓常,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通过持续开展“以案释法、以案释纪、以案释德”活动,做到警钟长鸣。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问责职责,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下一步,县法院将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继续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更铁的纪律抓紧抓实整改工作,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同时,主动检视巡察没有点到的地方或领域,坚持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切实以整改成效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全力为推进周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周至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