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投资合作和经济贸易局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4日至7月1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周至县投资合作和经济贸易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1年4月1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周至县投资合作和经济贸易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领问题不回避。县委巡察组对我局开展巡察,是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政务服务、“三重一大”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等方面的把脉问诊,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明了整改的方向,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为我局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提升服务能力、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打了一支“强心剂”,有利于将管党治党责任更好地落到实处,有利于权力运行更为公开透明,有利于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更好地提升。对巡察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我们不回避、不推诿、照单全收,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坚决认领,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以抓铁有痕的作风,动真碰硬的态度,坚决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靶向聚焦,精准发力,整改问题不务虚。根据巡
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召开专题党委会议,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认真剖析深层次的根源,准确把握问题形成的症结,靶向聚焦、精准发力,对存在的问题逐条分解细化、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并强化跟踪督办,坚决从严、从快、从实整改到位。班子成员对照反馈意见和建议的具体要求,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带头指导好分管科室各项工作的整改,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运用成果,结合联动,推动工作得实效。巡察发现问题是手段,用好巡察成果解决实际问题才是关键和根本。坚持把整改成果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把整改成果与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把反“四风”问题作为作风建设的总抓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确保在思想、工作和生活作风等方面有质的转变;坚持把整改成果与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以身作则、从严律己,严守纪律和规矩红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把整改成果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坚持把整改成果与具体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推动全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县经济快速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理论武装不扎实,政治站位不够高。一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不系统、不深入,学习存在走过场现象,对其精神内涵和实质理解不深刻,在指导和推动投资合作和经济贸易工作上结合不紧密、有差距。二是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党委班子集体学习制度坚持不够好,学习方式单一,学习内容不深入。三是对经贸系统党员干部的学习抓得不紧,80%的基层党支部理论学习偏少,日常学习走形式。四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规定动作完成不到位,学习次数和集中交流研讨次数未达到规定要求,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路线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赴陕西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局党委确定的学习年为契机,坚持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每周一进行集中学习,同时通过学习强国平台、自学撰写学习笔记等方式加强理论学习,做到学深、弄懂、悟透。同时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为企业、群众搞好服务。三是扎实进行党史教育学习,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和在七一勋章颁奖仪式上的讲话精神。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按时参加机关支部的政治生活,提高政治觉悟,履行党员职责。五是全面践行“四种形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党内生活和业务工作中,善于反躬自身,“吾日三省吾身”,防微杜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支部内,在科室内,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党性素养和业务水平。
(二)“四个意识”不够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要求不够有力。一是大局意识不强,攻坚克难的勇气不足,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要求中存在落实不够有力,落实成效与上级要求差距较大的问题。如在2017年取缔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煤炭经营场所工作中,不认真落实市县关于对煤炭加工场等多家煤炭经营场所进行取缔的要求,未落实整改责任。二是在牵头实施的2017年民生工程-一周至上林农贸市场农副产品冷链物流运营中心项目建设中,对该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该项目仍未完成建设任务,致使政府民生政策长时间落不到实处。三是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履职不到位,对县内超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督导检查不够有力,存在落实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四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原招商局行政职能划转到县经贸局,但到目前为止,该项工作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7月20日,我局按照市商务局《关于取缔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煤炭经营场所的函》,及时向禁燃区内的5家煤炭经营场所送达了取缔通知。我们在收回《煤炭经营场所备案证》时,因布点时隔一年就要取缔,经营户意见很大,无法收回煤炭经营场所备案证,经多次做工作无果后,我局于2017年8月1日在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宣布禁燃区5家煤炭经营场所备案证作废。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秋冬季铁腕治霾攻坚行动方案》(市政办发[2017]287号)文件发布后,按照网格化管理职能,我局向二曲街办、富仁镇送达了《周至县煤炭经营场所取缔工作督办单》,向禁燃区5家煤炭经营场所送达了《周至县经济贸易局关于立即关闭煤炭经营业务的通知》,要求禁燃区各煤炭经营场所立即关闭,停止经营煤炭销售业务。2017年11月下旬,我局申请资金对禁燃区5家煤炭经营场所进行了适当补偿,收回了煤炭经营备案登记证,拆除了门头,禁燃区5家煤炭经营场所承诺不再销售煤炭,将现有存煤调往非禁燃区煤炭经营场所。郑周平煤炭配送点煤炭清零,停止了营业。我局虽为政府组成部门,但无行政执法职能,因此出现了煤炭销售现象。2018年1月18日,接到县政府批转《西安市商务局关于取缔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煤炭经营场所的紧急督办函》后,我局及时向禁燃区内煤炭经营场所送达了《周至县经济贸易局关于彻底清除禁燃区存煤的通知》,每日巡查,多方做工作,并再次申请县政府拨付资金,对调运煤炭给予损失补贴,截止2018年1月24日下午,禁燃区5家煤炭经营场所存煤全部清零,彻底取缔。为防止死灰复燃,以后继续销售煤炭,1月25日,县委常委、副县长夏鹏主持召开周至县禁燃区煤炭经营场所取缔工作推进会,对禁燃区煤炭经营场所取缔的后续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决定,县市场监管局要按照市场管理规定做好禁燃区煤炭经营场所取缔的后续日常监管工作;各相关镇街要按照铁腕治霾网格化管理要求,做好本辖区内禁燃区煤炭经营场所巡查工作;县公安局、环保局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配合工作;各部门、镇街要按照市场监管职能和铁腕治霾网格化管理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将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问责。会后,夏鹏副县长带领经贸、市场监管、环保、公安、和镇街主要负责人对老禁燃区的煤炭经营场所煤炭清零取缔工作进行了检查。目前,三星蜂窝煤厂、赵让利、安志武、梅亚文煤炭配送点四家煤炭经营场所和郑周平煤炭配送网点存煤全部清零,后续将由县市场监管局监管。我局在贯彻落实西安市建设高污染料禁燃区工作时,按照市商务局要求,截止2018年1月24日下午,县域内禁燃区煤炭经营场所存煤全部清零,彻底取缔。且2018年1月25日会议要求县市场监管局要按照市场管理规定做好禁燃区煤炭经营场所取缔的后续日常监管工作。二是周至上林农贸市场农副产品冷链物流运营中心项目,我局将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督管理,促进民生工程落地生根。三是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和超市疫情防控指南要求,严格落实超市主体责任和局党委行业监督指导责任,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切实做好县内超市疫情防控工作。四是我局积极与县编办对接,推进招商局行政职能改革后10名工作人员的后续遗留问题,特别是扎实履行招商行政职能,今年三月在全市上半年工业项目集中签约仪式上签约的年产30万m³蒸压加气砌块及板材生产线建设项目,现已建成,并于九月底进入试运营阶段。在第五届丝博会周至推介会上,签协议项目26个,总投资额101.99亿,目前已有近10个项目转为合同,取得了实效。
(三)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国有资产经营不善。一是对下属国有企业的监管缺位,资产保全制度不完善,大部分企业内部管理环节薄弱,房屋、土地等资产管理不规范。对违规出租未能及时查处和纠正,违规出租问题突出。二是存在未经批准自行处置资产,资产使用、处置手续不完备,资产出租收益账务不清,坐收坐支、应收未收、低价租赁高价转租等情况。绝大多数企业处于停产停业状态,停业留守企业常年收不抵支,企业职工养老欠费、医保等问题突出。三是部分企业资产未充分开发利用,存在闲置或被个人无偿占用,存在资产流失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周经贸发(2018)2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资产管理文件精神,2019年对下属各国有企业进行资产、财务管理等方面大检查,对各企业存在的问题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和规范系统企业的资产管理工作,防止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不规范的资产处置行为,杜绝企业在日常的资产管理工作中出现长期租赁企业资产,一次性收取租金的短期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做到企业资产不流失。二是2021年5月会同县国资委对经贸局下属各国有企业全面进行了国有资产清产核资、评估,目前该报告正在汇总中,后期将会对各企业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逐一整改。三是对于闲置土地的企业,我们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介包装进行招商盘活国有资产,目前西安华都食品饮料厂、陕西省周至县造纸厂两户企业已经签订企业改制意向书,正在做前期的准备工作。
(四)担当作为精神不足,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一是在推进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中,存在工作不扎实、不细致等问题。二是工作安排部署多,督促检查指导少,跟踪问效不到位。三是落实上级文件会议方面,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现象。对下属单位经营管理中的问题,缺乏追根溯源找症结、下大力气解决困难的决心和毅力,对信访问题多采取“息事宁人”的稳控措施,导致一些简单问题久拖不决、问题复杂化。
整改情况:扎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强化领导包抓、科室负责落实的工作制度,强化督导检查工作,同时通过争取信访资金积极有效化解多年积访问题。
(五)落实“两个责任”存在差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一是县经贸局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不深,对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重视程度不够高,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研究部署不够扎实,办法措施不多,效果不明显。二是县经贸局党委“三重一大”未向县纪委纪检监察组报备。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三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存在以办公经费报销私人通讯费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各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制定下发《局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不断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党委“三重一大”向县纪委纪检监察组报备,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办公经费管理。
(六)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选人用人需进一步规范。一是县经贸局的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未扎实开展,会议发言材料随意应付,谈心谈话走形式,批评与自我批评未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二是基层支部组织生活会开会次数普遍较少,即使有召开,参与人员也较少,效果较差。三是对下属单位法人选任程序意识不强,选人用人重要程序未执行到位。预备党员转正未召开党委会研究,直接发文,不符合党员发展的程序规定。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文件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把干部选用作为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民主推荐、考察、决定任用和任职环节,切实把干部选拔任用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直面有效解决机关临聘人员及临聘人员担任机关中层的问题。
(七)党的领导不够有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较多。一是对基层党组织压力传导不够,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缺乏有力指导。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意识不强,没有认真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建工作抓得不实不细,基层党建问题突出,党建资料严重缺失,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不扎实,整顿效果不明显,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较多。二是对下岗党员、退休党员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按照党章要求成立了党建办公室专门负责局党委党建指导落实工作;认真严格落实党委书记讲党课抓党建工作,加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监督指导,从严管理党员,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抓党建的整体水平;通过上门拜访、慰问、电话、微信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促进我局干部教育,业务提升,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等产生了积极影响,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下一步,局党委将继续严格对标对表巡察意见,紧盯整改重点,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经贸工作新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87111280
电子邮箱:jmj87111280@163.com
中共周至县投资合作和经济贸易局党委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