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周至县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6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周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谢俊峰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3年,时任哑柏派出所民警谢俊峰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所办案件未按照规定办理,该立不立,受案后不及时查处,导致案件被长期搁置,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6月,谢俊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周至县二曲街道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刘进违规收取费用问题。2020年9月,二曲街道中心学校在镇东大礼堂筹备举办庆祝第36个教师节暨2019至2020学年度教育教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时,时任二曲街道中心学校校长刘进借表彰活动之机收取5家幼儿园各2000元,共计10000元,用于举办会议各项开支。2021年6月,刘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周至县板房子镇林业站站长王显举克扣辖区护林员工资问题。王显举在任板房子镇林业站站长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克扣辖区护林员工资用于政府支出。在审查调查前,王显举将扣发的2013年度护林员工资予以补发。2021年6月,王显举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周至县剧院副经理舒雪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问题。2017年至2019年期间,时任县剧院副经理舒雪峰不正确履行职责,县剧院剧场租赁费存在收益不入账、支出不透明的问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虚开发票用于支付烟酒礼品费用,违规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2021年5月,舒雪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周至县四屯中学副校长李伟、教育副主任张鹏军、政教主任杨羽违规收取学生费用问题。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在无任何收费依据的情况下,时任四屯中学副校长李伟、教育副主任张鹏军违规向学生收取试题印刷费共计8756元,政教主任杨羽违规向304名学生收取校牌制作费共计4560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1年5月,李伟、张鹏军、杨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周至县中医医院原院长屈毓辉、原副院长梁登阁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屈毓辉、梁登阁分别在任县中医医院院长、副院长期间,违规同意提拔任用工作人员;屈毓辉在未经院委会会议研究且未招投标情况下,私自决定将医院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梁登阁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承包医院食堂营利;屈毓辉、梁登阁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使用财政补发工资补缴职工养老保险;屈毓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安排财务科将医院公款存储在出纳个人账户。2021年6月,屈毓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梁登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6起典型案例,有的党性常年失修,执行纪律规矩搞变通、打折扣;有的宗旨意识淡化,克扣群众应得报酬、变相与民争利;有的贪图蝇头微利,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取群众费用……等等。这些问题大多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以后,有的甚至在党的十九大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少数党员干部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之下,心存侥幸、以身试纪,罔顾党纪国法,最终都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人民群众看得最清、感受最深、反映最强烈,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水火不容。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倾听群众呼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党中央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聚焦扶贫、教育、医疗、工程等领域,坚决向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亮剑,铁腕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扎实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正风肃纪反腐中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