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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纪委监委通报5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及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点击数:次  作者: 更新时间:2021-05-31 来源:周至县纪委监委

 

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周至县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5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及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周至县骆峪镇尚兴村党支部原书记王三才骗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时任尚兴村党支部书记王三才利用职务之便,提供虚假申报资料,骗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4万元,并用于个人建房。在案件审查调查期间,王三才将该笔1.24万元主动上缴。20214月,王三才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周至县尚村镇尚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罗党伦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214月,罗党伦在任尚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在处理群众问题时,方式简单粗暴,对待群众态度恶劣,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15月,罗党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周至县二曲街道镇东村十二组原组长许根宝违规收取群众费用问题。2016年,时任镇东村十二组组长许根宝在县城北环路市场开发过程中,入驻商户接入天然气时,额外向每户商户收取200元费用。20215月,许根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周至县富仁镇建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云斌违规收取群众庄基管理费问题。20189月至20191月,时任建兴村党支部书记张云斌先后收取5户群众庄基规划管理费共计26500元,该笔款项全部入村集体账,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15月,张云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周至县尚村镇西坡村党支部原书记卢闪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问题。卢闪星在任西坡村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将其自建房高价转让给该村一名群众;违反组织纪律,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将村集体土地对外承包;不按规定移交村务资料,致使该村账务资料去向不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建房,违规超限期将该村集体土地对外承包。20215月,卢闪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5起典型案例,有的党性常年失修,执行纪律规矩搞变通、打折扣;有的宗旨意识淡化,对待群众态度生硬、颐指气使;有的变相与民争利,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国家惠农资金;有的贪图蝇头微利,“心动于微利之诱,目眩于五色之惑”……等等。这些问题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少数党员干部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之下,心存侥幸、以身试纪,罔顾党纪国法,最终都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人民群众看得最清、感受最深、反映最强烈,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水火不容。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倾听群众呼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党中央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聚焦扶贫、教育、医疗、工程等领域,坚决向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亮剑,铁腕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及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扎实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正风肃纪反腐中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