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将至,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周至县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周至县终南镇庞堡村党支部原书记董文卜公款搭礼问题。2015年至2016年期间,时任庞堡村党支部书记董文卜用公款给邻村村干部红白喜事搭礼5次共计12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5月,董文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周至县青化镇杏园村党支部原书记董西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5年至2018年,时任杏园村党支部书记董西维在哑柏镇一批发部赊7280元烟酒钱,用于各项村务接待,并在该村集体账户上予以报销,超出公务接待标准。2020年6月,董西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周至县马召镇中兴村党支部原书记王九虎违规收取群众管理费用问题。2013年1月,时任中兴村党支部书记王九虎以协调征地为由,违规收取群众征地管理协调费共计21900元,该笔款项计入村账,用于村务开支。2021年3月,王九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周至县青化镇兴隆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东亚洲超标准办理丧事问题。2020年4月,时任兴隆村党支部副书记东亚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办理其父丧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4月,东亚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周至县青化镇青化村村委会原主任李青社违规收取他人钱款问题。2016年夏,时任青化村村委会主任李青社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一名群众所送的10000元现金,帮助其协调处理修建冷库与村民之间纠纷问题。2021年4月,李青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典型案例,有的违反规定用公款搭礼,有的超标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的违规收取群众财物等。这些行为均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以后,甚至有的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是不讲“四个意识”、不落实“两个维护”、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典型表现。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严守纪律,带头转变作风、以上率下,真正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党风正则人心齐,人心齐则事业兴。党的作风建设事关党的形象,事关民心向背,事关党的执政基础。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主体责任,时刻防范“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坚决防止“四风”问题死灰复燃,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发挥好“头雁效应”,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检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是否做到“两个维护”、是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守底线、远离红线、不碰高压线,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共同维护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等突出问题,紧盯餐饮浪费、“四风”隐形变异新问题,对“四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特别是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持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用严明的纪律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