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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典型案例

点击数:次  作者: 更新时间:2020-05-27 来源:周至县纪委

 

当前,全县正在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以案明纪、以案示警,有效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周至县纪委监委通报近年来查处的4起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周至县骆峪镇黄家湾社区党支部原书记辛兆林对采砂行为监管不力,居委会原副主任刘玉良违规将原石英矿堆料场租给群众从事非法采砂问题。20197132019717日,时任黄家湾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刘玉良违反村级议事规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少数人开会决定村级重大事务,将原石英矿堆料场租给广济镇斜里村村民张某进行非法采砂,并签订了土地使用协议及取砂换土合同。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辛兆林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此事未能及时阻止,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8月,辛兆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玉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周至县终南镇毓兴村党支部原书记路超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20159月,终南镇毓兴村实施硬化道路1350米的“一事一议”项目,该工程由公司法人为路超的陕西添力置业有限公司承建。工程总投资721837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372637元,筹资筹劳总额349200元;20169月,毓兴村实施硬化村南、村北生产路932米的“一事一议”项目,该工程由公司法人为路超之女的陕西艺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工程总投资378393.82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290002元,筹资筹劳总额75390元,集体资金13001.82元。路超违反廉洁纪律,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为本人和子女谋取私利。201910月,路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周至县交通局原副局长郭居良、周至县兴周养护公司经理张选斌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20154月,时任县交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郭居良得知周至县兴周养护公司拟实施安哑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后,电话授意周至县兴周养护公司经理张选斌,欲将55.06万元工程承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丁某(该工程实际上系丁某与郭居良之弟郭满良合伙承包)。20155月,张选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接受郭居良说情打招呼,违规将该工程承包给郭满良的合伙人丁某,郭满良从中获利2.6万元。郭居良、郭满良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10月,郭居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张选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郭满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降低一个岗位等级)。

4.周至县科协原副主席赵文轩、县政府办退休干部田华、周至五中教师田左齐在承包地非法采挖砂石问题。20161230,时任县科协副主席赵文轩、县政府办退休干部田华、周至五中教师田左齐等人出资合伙承包了武功县普集街乡黄家村的位于周至县境内112亩土地,合同承包期为10年,合同约定承包方不得挖坑取土、改变土地原貌。20181月至3月,赵文轩联系到集贤镇赵代村村民卢某在其承包地采挖砂石,破坏基本农田7亩,赵文轩从中获利28.2万元,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201711月至12月,田华、田左齐在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让集贤镇赵代村村民侯某在其承包的土地上采挖砂石,破坏基本农田16.55亩,田华、田左齐分别获利10.5万元、11.3万元,田华、田左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201911月,赵文轩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降级处分,降为科员;201911月,田华、田左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案例充分暴露出我县一些党员干部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之下,有的思想认识麻痹,纪律规矩意识淡漠;有的提前暗中授意,罔顾党纪国法,做事有失公允;有的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违规干预插手工程建设,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开放投资环境,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拦路虎”“绊脚石”,与党的主张、人民意愿背道而驰,必须依纪依法予以严惩。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始终牢记权力“姓公不姓私”,人民赋予的权力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打造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的政治生态。各级领导干部要严守纪律底线,增强法纪敬畏,在思想认识、政商之间、人际交往上捋清关系、划清界限,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自觉抵制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行为,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使人生道路不偏向、不脱轨、不越界、不触礁,在为民服务中成就事业、树好形象、彰显价值。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利益巨大等腐败风险高发关键部位,紧盯暗箱操作、低价中标、层层转包背后的利益链条、腐败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