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周至县纪委
周至县监察局
关于印发《2010年周至县惩防体系建设工作
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现将《2010年周至县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周至县纪委
周至县监察局
2010年5月26日
2010年周至县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安排意见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要求,落实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简称县委《实施办法》),现提出2010年全县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安排意见。
一、扎实推进工作,初步建立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一)规范内容,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以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为重点,整体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制定《周至县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意见》、《周至县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和规范农村基层、街道社区干部作风以及改进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作风等方面的制度,并抓好落实。
(二)强化监督制约,初步建立权力约束机制。继续开展上级党委、纪委对下级党委及其成员进行多种形式的监督工作,健全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的经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机制,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健全国有资本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完善重大投资项目论证制和重大投资决策失误追究制,完善县属企业负责人任期目标考评办法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制度。
重点抓好规划、土地、招投标、工程监理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惩防体系建设,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和惩治等六个方面同时推进,解决好重点项目领域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在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率先建立惩防体系。
(三)查找廉政风险点,初步建立预警工作机制。各部门,尤其是管人、管钱、管物的部门,要在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部位和环节查找廉政风险点,发现管理体制、权力运行机制中存在的漏洞及苗头性问题,制定和完善防控措施,建立预警工作制度。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局为预警机制建设工作联系点。
(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健全纠风工作机制。重点抓好环境污染防治,制定环境污染责任追究办法。对社保基金、扶贫专项资金、救灾专项资金监管要取得阶段性成效。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逐步健全科学的行风测评评价体系和标准。深入研究纠风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着力解决几个损害群众利益的“纠而复生、生而复纠”的问题。
(五)落实惩治腐败的法规制度,提升查处腐败的能力水平。认真执行查办案件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案件查办工作,努力提高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发挥“一案双报告”的作用,不断完善案件查处的相关制度。
在惩防体系建设中,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把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贯穿工作的全过程。
二、加强组织协调,健全牵头协调工作机制
(一)各级惩防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乡镇、本部门惩防体系建设2008—2012年任务分工意见,承担牵头任务的部门还要根据县委惩防办制定的《2010年惩防体系建设主要工作任务分工意见表》的要求,抓好2010年目标任务的分解。一是目标任务要细化。县级部门要以局为单位制定出年度要开展的具体工作项目。二是责任单位要明确。各项任务的牵头、协办单位要分工明确、责任明确,牵头单位不能取代各协办单位的工作。三是完成时限要具体。要根据工作推进计划,明确完成时限。乡镇和部门2010年的分工意见制定完毕,即报县委惩防办(县纪委党风室)备案。要将惩防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纳入乡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一安排部署,统一落实、考核。
(二)各牵头部门要继续完善牵头工作协调机制。建立牵头工作协调机制是《中共中央纪委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检查办法(试行)》的明确要求,是确保牵头任务完成的保障机制。各牵头部门要认真解决工作协调机制中存在的问题。重点解决牵头部门工作协调中存在畏难情绪和不大胆的问题;协办部门工作不主动的问题;牵头部门与协办部门职责不清的问题。
(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内部协调合作,发挥协调配合机制的作用,要建立和完善常委对牵头任务负责制,将牵头任务的落实情况纳入机关目标考核。县纪委机关第3季度召开一次牵头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
三、建立联系点,积极探索典型引路
(一)继续开展建立惩防体系建设联系点工作。二曲镇、九峰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局、县环保局、县地税局为惩防体系建设联系点,每个联系点年内要有一项“亮点”工作。县委惩防办每月与联系点召开一次会议,了解工作动态,进行具体指导。分期组织对惩防体系建设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和惩治六个方面的推进工作进行研究和讨论,创新工作思路。
(二)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典型引路。第3季度召开全县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交流会,推广牵头部门和乡镇好的做法,总结我县前一阶段惩防体系建设的工作经验和成效,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惩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的工作措施和方法。
四、加强监督检查,实现整体推进
(一)实施动态监督。县委惩防办将制定《周至县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定期报告制度(试行)》,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对落实报告工作不力的,要进行督查,对查后工作无明显改进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把惩防体系建设目标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主体意识,把乡镇、本部门惩防体系建设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的重要内容,按要求向县纪委报告,具体报告部门是县委惩防办(县纪委党风室)。
(三)组织年度检查。第4季度组织对乡镇和部门的检查。从党委(党组)承担反腐倡廉建设主体责任,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作用,纪委(纪检组)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6个方面的工作推进;牵头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和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相互协调配合机制的建立及形成工作合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创新,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机构运行等方面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查找问题,督促整改,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2010年惩防体系建设主要工作任务分工意见表
2010年惩防体系建设主要工作任务分工意见表
工 作 项 目 |
序 号 |
工作任务 |
牵 头 单 位 |
主要参 与单位 |
县纪委 监察局 |
完 成 时 限 |
联系 领导 |
联系 (负责) 室 |
(一)推 进 反 腐 倡 廉 教 育 |
1 |
制定《周至县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意见》。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县委干部教育工作部署。 |
县纪委 |
县委宣传部 县委组织部 |
王葆萌 段刚伟 |
宣 教 室 |
7月 |
2 |
制定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作风相关制度,解决一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国内外公务活动中铺张浪费、违规公款消费、重大问题个人说了算以及对职工困难漠不关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
县经贸局 |
县委组织部 县总工会 县监察局 县财政局 |
王葆萌 李志宏 |
党 风 室 |
8月 |
3 |
制定改进农村基层、社区干部作风相关规定,解决少数基层站所干部存在的吃拿卡要、刁难群众和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 |
县纪委 |
县委组织部 县委政研室 县民政局 县农业局 |
4 |
制定《周至县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意见》。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文化、教育、报社等部门要有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年度安排。制定反腐倡廉对外宣传工作计划。 |
县委宣传部 |
县委组织部 县直机关工委 县监察局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
王葆萌 段刚伟 |
宣 教 室 |
7月 |
(二) 健 全 反 腐 倡 廉 制 度 |
5 |
建立健全信访处理制度 |
县 委 办 |
县政府办 县信访局 |
王葆萌 刘静萍 |
信 访 室 |
7 月 |
|
6 |
建立健全舆论监督制度。 |
县委宣传部 |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
王葆萌 段刚伟 |
宣 教 室 |
7月 |
|
7 |
修订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制定禁止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具体制度。 |
县 纪 委 |
县委组织部 县发改委 县监察局 县财政局 |
王葆萌 李志宏 |
党 风 室 |
7月 |
|
(三) 强 化 监 督 制 约 |
8 |
加强上级党委和纪委对下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健全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的经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机制。 |
县委组织部 |
县纪委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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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制度规定。完善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办法,改进干部任前公示和廉政鉴定方式。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机制。 |
县 纪 委 人 社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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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加强人大对司法机关监督的制度建设 |
县 人 大 办 |
县委政法委 县法院 县检察院 县公安局 县司法局 |
许来保 李志宏 |
执 法 监 察 室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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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强 化 监 督 制 约 |
11 |
建立对重点专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和领导干部任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制度。 |
县 审 计 局 |
县 纪 委 县委组织部 |
王葆萌 李志宏 |
党 风 室 |
8月 |
12 |
建立国有资产监管办法。制定重大投资项目论证制和重大投资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建立县属企业负责人任期目标考评办法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制度。 |
县 财 政 局 |
县委组织部 县发改委 县监察局 县总工会 |
许来保 李志宏 |
执 法 监 察 室 |
7月 |
13 |
健全信访举报工作的双向承诺、信访听证、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案件调查、公开受理群众举报、公示信访件处理结果等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
县信 访 局 |
县委政法委 县法院 县检察院 县公安局 县监察局 县民政局 |
王葆萌 刘静萍 |
信 访 室 |
7月 |
(四) 深 化 体 制 机 制 改 革 |
14 |
制定周至县县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暂行办法。推行领导干部任期制,完善《周至县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办法》。完善《周至县县管干部年度考核暂行办法》。 |
县 委 组 织 部 |
县纪委 县编办 县人社局 |
王葆萌 李志宏 |
党 风 室 |
7月 |
15 |
建立部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规范预算资金分配的相关制度。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相关制度。逐步完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将政府非税收入分步纳入财政预算并实行科学分类预算管理。 |
县财 政 局 |
县人大财经委 县监察局 县审计局 县物价局 |
许来保 李志宏 |
执 法 监 察 室 |
10月 |
(四) 深 化 体 制 机 制 改 革 |
16 |
切实落实周至县投资项目公示管理办法、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推进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试点工作。 |
县发 改 委 |
县财政局 县建设局 县审计局 县监察局 县法制办 |
许来保 李志宏 |
执 法 监 察 室 |
7月 |
17 |
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国有企业董事会相关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 |
县经贸局 |
县委组织部 县发改委 县监察局 县人社局 |
王葆萌 李志宏 |
党 风 室 |
7月 |
18 |
完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薪酬管理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
县审计局 县监察局 县委组织部 |
(五) 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
19 |
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制定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监督、信用等制度。 |
县建 设 局 |
县监察局 |
许来保 李志宏 |
执 法 监 察 室 |
7月 |
20 |
加强对防治环境污染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环境污染责任追究办法。 |
县环 保 局 |
县建设局 县发改委 县监察局 县财政局 县安监局 |
21 |
完善对社保基金的监管制度。 |
县人 社 局 |
县监察局 县财政局 县卫生局 县审计局 县地税局 |
许来保 刘静萍 |
纠 风 室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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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纠 正 损 害 群 众 利 益 的 不 正 之 风 |
22 |
建立对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管制度体系。 |
县财 政 局 |
县发改委 县监察局 县农业局 县审计局 |
许来保 刘静萍 |
纠 风 室 |
10月 |
23 |
完善对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制度。 |
县民 政 局 |
县监察局 县财政局 县审计局 县农业局 |
24 |
建立医药和医疗器械价格监督制度。 |
县物 价 局 |
县监察局 县工商局 县药监局 县卫生局 |
12月 |
25 |
建立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制度,解决举办庆典活动过多过滥等问题。 |
县监 察 局 |
县委组织部 县委宣传部 县机关工委 县财政局 县人社局 |
10月 |
26 |
建立健全科学的行风测评评价体系和标准。深入研究不正之风产生的根源,逐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 |
县政府各部门及直属机构 |
(六) 保 持 惩 治 腐 败 的 强 劲 势 头 |
27 |
加强对各部门各行业的督促和检查,认真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以及其他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规范交易活动。完善惩治商业贿赂的制度,探索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
县监 察 局 |
县人大常委会 县法院 县检察院 县公安局 县财政局 县国土局 县建设局 县交通局 县经贸局 县卫生局 县审计局 县工商局 县药监局 |
许来保 李志宏 |
执 法 监 察 室 |
全年 |
28 |
继续推行案件“一案双报告”制度。 |
县纪委 |
县法院 县检察院 县公安局 县审计局 |
许来保 |
审 理 室 |
全年 |
备 注 |
1、牵头单位是县纪委、县监察局的,县纪委监察局相关室为负责室。其职责是梳理所承担任务,召集相关协办部门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负责县纪委监察局牵头任务的落实。 2、牵头单位非县纪委、县监察局的,县纪委监察局相关室为联系室。其职责是联系牵头部门,配合完成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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