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全县政府系统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全面部署,强化措施,扎实工作,不断推进各部门勤政廉政建设;全县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提前研判,精心部署,认真履行行政监察工作职责,着力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积极推进廉洁政治建设。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反腐倡廉、建设廉洁之争,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专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兴衰成败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推进廉洁政治建设。一要深刻理解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意义和基本内涵。要充分认识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政治追求和奋斗目标,有利于提高党的领导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有利于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牢牢把握廉洁政治的核心和本质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不以公权谋私利。建设廉洁政治要努力做到三个方面:干部清正,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在自省中保持党性纯正,在自警中防止党性滑坡,在自励中追求党性升华;政府清廉,促使党政机关规范权力运行,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政治清明,发展政治文明,努力建成一个政通人和、安定有序、明礼诚信、公平公正的政治环境。二要从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谋划和建设廉洁政治。把廉洁政治建设放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大局中积极谋划,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充分体现,将长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有机结合,积极探索建设廉洁政治的特点和规律,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全面落实。三要准确把握建设廉洁政治的实现途径。坚持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载体,以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为核心,以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依法依纪严惩腐败,科学有效预防腐败,推动反腐败斗争思想理念、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的创新,努力实现建设廉洁政治的战略目标。
(二)拓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领域。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即将颁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将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努力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上颁布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对中央颁布的一系列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以及省、市纪委推行的14项制度,要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完善配套措施,加强规范管理,保障制度的执行落实,进一步提高制度运行的质量和效果。二要进一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加大反腐倡廉制度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制度执行不到位,落实走样等问题;对严重违反制度的典型案件,要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规避制度的执行。
(三)发挥表率作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实施细则》。着力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认真治理庸懒散问题,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树立党政机关良好形象。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改进调查研究和文风会风。发扬延安精神,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改革完善公务消费管理制度,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行为和公款旅游行为,赴基层开展公务活动一律在“廉政灶”或机关食堂就餐,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接待场所等楼堂馆所建设。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实施细则》,把监督贯彻落实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规定。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深入开展“投资环境优化年”活动,着重做好全县130个重点项目、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和水利改革发展、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三农”工作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项目审批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县各项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领域。
(五)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做到有群众举报的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的要认真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要严肃查处。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和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切实增强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同时又把教育保护和挽救干部工作贯穿其中,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六)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相关部门扎实开展民生政策、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违规问题、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治理,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公务用车问题和“吃空饷”问题等专项治理。重点纠正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和教育、医疗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七)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积极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及时充实完善制度内容,延伸制度的实施层级、对象和范围。同时,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使制度建设与实践发展同步。紧紧围绕制约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行为易发多发的问题,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制度创新力度,使反腐倡廉制度覆盖到更广的领域,最大限度地减少滋生腐败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继续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扩大行政决策和管理事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全面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务服务工作会议精神,完善县、镇、村(社区)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