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2012年惠农政策、资金监督管理
工作情况汇报
市纪委:
按照市纪委的统一安排,现将我县2012年以来惠农政策资金监督管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2007年我县成立了以常务县长为组长的涉农补贴资金“一折通”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成立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周政办发〔2007〕79号)及《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财政局关于对涉农补贴资金实施“一折通”发放工作意见》(周政办发〔2007〕80号),作为我县涉农补贴“一折通”兑付方式改革的政策依据,并由其组织、指导、协调我县的“一折通”发放工作。为使这项财政改革落到实处,我们在周至电台、金周至报等宣传媒体做了为期一个月的宣传,组织宣传车在全县22个镇巡回宣传了两周,做到了涉农补贴实行“一折通”兑付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惠农补贴发放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情况:
2007年使用农民补贴信息系统以来,我县先后组织各乡镇主管涉农补贴的业务人员参加省、市、县农民补贴信息系统培训10余次,使各镇业务人员都能熟练操作补贴系统。在我县财政极为困难的情况下,挤出经费在2010年8月为全县22个镇财税所配发了涉农补贴专用计算机、打印机和文件柜,并标明为涉农补贴专用,保证了各镇农民补贴信息系统硬件的配备,并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财发【2009】774号)文件要求,为22个镇安装了农民补贴网络版系统,为惠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惠农补贴资金管理情况:
1、专户开设情况。根据《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财政局关于对涉农补贴资金实施“一卡通”发放工作的意见》,我县22镇均按要求镇政府所在地农村信用社开设了“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专户”,对涉农补贴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周至县财政局2009年下发《关于规范涉农补贴资金账务处理的通知》(周财发〔2009〕77号)要求各镇根据补贴资金的类别设立明细科目,详细反映各类补贴资金的收支情况。
2、资金管理方式。粮食直补资金、综合直补资金、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退耕还林粮食、现金补助、玉米、水稻、小麦良种补贴资金、能繁母猪补贴、地膜玉米补贴等9项资金均实行封闭运行,省市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我县粮食风险基金专户、退耕还林专户、支农专户。县财政由各专户将资金拨付各镇的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专户,由各镇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农户一折通账户。
3、补贴资金兑付方式。为确保各项惠农资金安全及时兑现到农户手中,在全面准确掌握政策补助信息和补助对象的基础上,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均采取“一折通”形式发放。
(三)金融机构代发情况:
我局2007年与县信用联社签订了代发协议,由信用联社代理各类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各镇都能按照要求就近为每一农户按户主姓名办理“农村居民补贴资金专用存折”,分村组连续编号,保证“一户一折一号”,并在通用存折上加盖了“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字样的条形章。每次收到补贴资金后,信用社都能按分户清册、电子数据及时将资金兑付到农户。
(四)基础信息资料情况:
各镇财税所都能根据各村组提供的农户登记调查表,为农民补贴网录入核实准确的农户基础信息。对因面积、户主姓名以及其他原因等因素造成的有关农户信息数据的变动,都及时给予调整,并将数据调整情况及时上报,做到了农户信息及清册真实准确,保存完整,条目清楚。
(五)工作纪律落实情况:
各镇都能严格遵守“六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资金分配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通知单发放到户,补贴兑付到户;“七不准”,即不准擅自改动通知书的数额,不准擅自以补贴抵扣农户的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村集体代领补贴,不准拖廷补贴兑付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不准虚列补贴对象套取资金的工作纪律及政策要求,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三、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2012年以来,我县将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来抓,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分阶段逐项检查落实情况,通过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县强农惠农政策资金的落实情况。
(一)地膜玉米补贴落实情况
2012年我县地膜玉米种植面积13000亩,每亩补贴10元,补贴资金13万元。种植面积由各村统计上报镇,各镇农办审核后报县农业局,农业局根据各镇上报清册进行抽查,确认上报面积无误后划拨补贴资金。
资补贴资金由县农业局按照审核后的清册,将补贴资金分别划拨各镇财政所涉农补贴资金专户,由各镇通过 “一折通”拨付到农户。2012年地膜玉米补助资金13万元已全部拨付各镇涉农专户。
(二)农机具购置补贴落实情况
2012年我县共实施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59.996万元,市级补贴资金5.45万元,受益农户3756户,补贴各类农机具5418台,其中:耕整地机械3679台、种植施肥机械129台、田间管理机械86台、收获机械40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11台、排灌机械13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7台、动力机械1138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27台、收获后处理机械288台(其中省级百库建设3座冷库正在建设中)。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和网上申报等规章制度要求,制定了《周至县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拟定了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计划。公开、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做好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管理工作。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有效落实,采取了以下措施:
1、利用县人民政府网、县农业信息网、县电视台及周至报等媒介,对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实施规模、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机具种类及年度补贴资金使用计划和申购流程等进行了宣传报导。
2、编写印发了周至县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相关要求的通知,将政策规定及要求告知各企业及经销点,严格企业监管,规范补贴程序,杜绝违规操作。
3、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网上办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专人负责网上申报工作,严格按照申购程序做好申报登记,影像资料录入,申请审批及打印工作。
4、认真贯彻落实“双满意”活动。为充分落实补贴政策,实现企业、农户“双满意”要求,补贴办延长日工作时间和放弃节假日休息及时为农户办理补贴手续,做到尽量不让群众跑来回路。
5、积极开展村级公示制。按照省、市农机主管部门村级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要求,我们在村委会或村级学校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对该村的每名购机户的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等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布,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农户购机先到县农机管理推广站领取购机补贴确认表,凭表到指定企业差价购机。购机期限结束后,由农业和财政部门联合对享受国家补贴购置的机具进行全面核查,补贴金额超过1万元大型农机具进行逐台入户查验并留存人机合影资料,对补贴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小型农机具采取入户核查(入户率不低于20%)和电话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逐企业逐台核查,核查工作中详细了解群众所购机具型号,补贴标准,售后服务等情况。核实无误后,再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划拨农机供应企业。
(三)农作物良种补贴落实情况
2012年落实小麦良种补贴面积390674.67万亩,补贴资金3906746.70元;玉米良种补贴面积 394014.03万亩,补贴资金3940140.30元;水稻补贴面积500亩,补贴资金7500元。补贴标准:小麦、玉米10元/亩;水稻15元/亩。
农作物良种补贴是对生产中使用小麦、玉米、水稻良种的种植户给予补贴。各种植户种植面积由农户报村上,各村公示一周后上报镇,各镇农办审核确认后报县种子管理站,再由县农业和财政部门根据上报清册联合抽查,核实无误后上报市上申请补贴资金。
补贴资金由县财政部门按照审核后的清册,将补贴资金分别划拨各镇财政所涉农补贴资金专户,通过 “一折通”拨付到农户。
(四)能繁母猪补贴落实情况
根据《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财政厅印发的2012年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四见”工作要求,经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审核汇总,2012年我县能繁母猪养殖户(场),共5016户(场),能繁母猪存栏17614头,补贴标准为每头100元,全县补贴资金总额为176.14万元。
为尽快落实补贴资金,周至县农业局、周至县财政局联合发文《关于做好2012年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的通知》(周农业字〔2013〕32号)。要求各镇加大对补贴政策和补贴办法的宣传,并设立补贴资金的专线咨询和举报电话,认真回答和落实农民的咨询和举报事项。能繁母猪存栏数由各村公示后上报,各镇农办审核确认,县农业和财政部门联合抽查核实无误后上报申请补贴资金。
补贴资金由财政局实行专帐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县财政局已将全县2012年17614头能繁母猪补贴资金176.14万元分别划拨各镇财政所涉农补贴资金专户。资金兑付具体由各镇政府牵头,信用社配合,补贴资金正在通过“一卡(折)通”的形式直接兑付到养殖场(户)。
(五)退耕还林资金落实情况
2012年退耕还林兑现资金共449.4396万元,涉及12个镇、82个行政村、8183户,2012年底兑现工作全部结束。
1、兑现范围和标准
(1)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面积7581亩(2005年度退耕还生态林),兑现标准为每亩退耕地现金补助20元,粮食补助140元,共计160元。补助资金121.296万元。
(2)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面积3.60414万亩,其中:1999年度退耕还生态林4529.4亩,2002年度退耕还生态林13512亩,2003年度退耕还生态林3000亩,2004年退耕还林15000亩,2005年度退耕还经济林419亩。兑现标准为每亩退耕地现金补助20元,粮食补助70元,共计90元。补助资金328.1436元。
2、坚持核实面积、张榜公布
要求各乡镇以2011年度《退耕还林补助面积资金发放清册》为基础,坚持实事求是,严格督查,切实搞好退耕户退耕面积的核实工作,不得随便增加或减少农户退耕面积,认真填写退耕村2012年度《退耕还林补助面积资金发放清册》,并张榜公布7日,接受群众监督。在确定无异议的前提下,乡政府方可上报《退耕还林补助面积资金发放清册》,安排兑现。
3、资金管理情况
兑现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打入农村信用社专用账户,实行“一折通”发放,补助资金不通过林业局,林业局主要负责规划和检查验收工作。县上对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分帐核算,规范操作,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现象。
4、严把程序
经乡镇核查把关,公示无异议后形成的退耕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清册》,乡镇林业站、财政所经办人员及乡镇长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后,送县退耕还林办公室盖章,报县财政局审核拨付资金。资金兑现严格执行周至县财政局、周至县林业局《关于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纳入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的通知》精神,由财政局拨付镇财政所,由镇财政所安排信用社打入退耕户账户。
(六)粮食综合补贴资金落实情况:
该项目补贴对象为全县种粮农户,补贴标准2012年为85.3元/每亩(其中粮食直补9.3元/每亩,综合直补76元/每亩),当年全县补贴面积为67.56万亩,累计兑付补贴资金5765.33万元;2013年补贴标准为81.33元/每亩,补贴面积为67.29万亩,应兑付补贴资金为5472.74万元,自2013年2月19日兑付以来,至今已兑付到位5462.73万元,涉及补贴农户13.8万户。
(七)家电下乡补贴资金落实情况:
该项目自2008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已于2012年11月30日政策结束。该政策补贴对象为我县区域内具有农村户籍的群众,购买符合规定条件的家电产品享受财政补贴,补贴标准分为两类,销售价格在最高限价以内的为销售价格的13%予以补贴,销售价格在最高限价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2012年以来,我县累计兑付家电下乡补贴资金3051.55万元,受益农民91093人次。
(八)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落实情况:
该项目自2009年2月1日开始实施,已于2013年1月31日政策结束。该政策补贴对象为我县区域内具有农村户籍的群众,购买符合规定条件的摩托车享受财政补贴,补贴标准分为两类,销售价格5000元以内的按销售价格的13%予以补贴,销售价格在5000以上的按650给予定额补贴。2012年以来,我县累计兑付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42.38万元,受益农民车主694人次。
四、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做法:
在2012年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我们认真“把好三关”,努力做到“三个程序到位”,具体如下:
(一)认真“把好三关”。即:1、把好政策标准关。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把支持“三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相继出台,对农村工作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有力地推进了和谐社会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我县严格执行中央省市的各项惠农政策,及时做好各项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切实把中央省市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的程序、标准、时限管理和拨付各项惠农资金。我们按照省市拨付的资金和全县实际种植亩数核定补贴标准,并以政府文件下达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做到了各项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2、把好审核拨付关。惠农资金的管理和发放,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尤其是惠农资金发放的各种报表数据的上报审核,需要林业、农业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各镇的大力支持。财政部门作为资金管理和发放的主管部门,在做好各项资金审核把关的同时,十分注重做好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做到既各司其责,又协调一致,共同做好惠农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各项惠农资金均按要求拨付到惠农资金专户,以“一折通”形式发放到户,确保了资金安全。3、把好资金公示关。惠农资金的管理和发放,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领导和基层群众十分关注。我们在做好惠农资金管理发放的同时,注重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和资金的上网公示工作,及时公开最新的政策、法规等政务信息,做到政策宣传到位,标准公示到位,资金发放到位,努力做到各项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公开透明,确保群众满意。
(二)做到“三个程序到位”。即:1、程序到位。我县各村在登记上报农户面积前,基本上做到在村务政务栏公开公示,在群众没有异议后,才申报到镇汇总。2、审核到位。县财政局在收到各镇上报发放表后,及时与县林业局、农业局核实面积亩数,在各局确认盖章后,县财政按照面积审核金额,做到面积金额准确。3、发放到位。县财政局、林业局、农业局对面积金额确认后,由县财政与金融部门联系,把补贴汇入惠农补贴专户,通过一折通发放到农户。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中,全县各单位能够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协调;涉农单位能够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整改到位。通过检查,纠正了部分村财务管理不规范、账目不清晰等问题,从而进一步完善了我县农村财务的管理,规范了惠农资金的使用。总体来看,我县的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的较为顺利、圆满,在检查中尚未发现有挤占、侵占、挪用涉农资金等违法违纪的问题。
通过此次检查,我们充分认识到开展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继续推动惠农政策的落实,狠抓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机制,真正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切切实实让党和政府的优惠政策惠及到每一位农民群众。
周至县纪委
周至县监察局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