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之窗 » 党风政风监督 » 正文
详细新闻

关于转发《2013年西安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点击数:次  作者: 更新时间:2013-11-08 来源:

周至县监察局

关于转发《2013年西安市行政效能监察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各部门:

现将《2013年西安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周至县监察局

2013529

 

2013年西安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要点

 

2013年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一年,全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着力解决经济发展中以及群众关注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问题,以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深化作风效能建设为目标,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力度,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努力取得工作的新成效。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加强各级行政部门树立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就是最大的行政效能的理念,按照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要求,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紧紧围绕加快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等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等搞“上有对策,下有对策”的行为,保障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二、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效能监察

加强对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各级行政部门在工作推进、作风改进、效率提升等方面情况的专项效能监察。重点加强对“贯彻落实省市共建大西安,加快创新型区域建设的若干意见”的任务分解安排、“十大惠民工程”、“三星项目建设”、“环境空气质量应急响应期间措施”等工作的责任落实,工作推进和办事效率情况的专项效能监察,切实增强工作的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任务落实。

三、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工作效能的监督检查,不断深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

坚持把治理“慵懒散”问题和转变工作作风,促进效能建设为突破口,通过健全分级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实行作风效能建设明查暗访常态化机制,促进作风效能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机关作风纪律查处通报力度,对违反作风纪律的行为,在处理相关人员的同时,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切实解决机关干部存在的“慵懒散”现象,促进作风转变,达到以“治庸提能、治懒促勤、治散增效”的目标。

四、充分利用电子监察系统,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加强对进驻市、区(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利用其监管预警、绩效评估等功能,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网上监控,强化电子监察结果的应用,减少超时办结现象及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综合运行电子监察,视频监察,回访监察和群众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行政效能的问题,特别针对个别部门,个别干部审批效率低下,评价满意率不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实行全程监控和跟踪监督,发现问题严格问责;进一步拓宽电子监察范围,指导设有办事服务大厅的部门,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电子监察系统,督促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逐步开通电子监察系统,逐步实现电子监察的全覆盖。

五、加强行政效能投诉受理,进一步加大行政效能问责力度

充分利用网络、效能监察联系点以及对外公布的效能投诉电话等行政效能投诉平台,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分层分类督促各区(县)、各部门落实责任,限期办结,做到群众诉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加大对效能投诉问题的协调督办,对工作不负责任,办事拖拉、作风漂浮、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损害群众利益的,坚决进行查处。认真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问责情况每季度报告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剖析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典型案例,着力解决问责难的问题,促进问责工作落实。

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失职、渎职和效能投诉案件

加大对投诉举报问题的查处力度,同时主动开展以明查暗访为主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着力查处违法行政、失职渎职案件,重点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加大直查快办工作力度,完善投诉受理、办理、督查、发馈及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投诉处理效率和办理效果;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保证办案质量。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威慑作用和治本功能,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对违反行政效能建设的典型案件公开予以曝光。

七、加强对维稳信访问题的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组织对全市维稳信访工作进行调研,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区县、各部门维稳信访工作情况。严格执行维稳信访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维稳信访工作效能监察,开展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专项效能督导,对管控不力,失职渎职造成的集访、非访、进京访等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问题,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的责任。

八、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水平

各级效能监察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尤其要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制意识、创新意识和宗旨意识,不断提高内部管理监督和严格执行各项纪律的能力。加强对各区(县)和部门的效能监察工作的分类指导,督促各区(县)、各部门提高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区县、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和现实需求,分类开展学习培训,逐步提高效能监察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定期开展调查研究,注重总结在效能监察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全面提升我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水平,提高监察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