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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运行的通知

点击数:次  作者: 更新时间:2013-11-08 来源:

周至县监察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镇便民服务中心  

规范运行的通知 

 

县政务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

我县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自去年建成运行以来,在为民服务、提高行政效率、树立政府形象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赢得了群众的称赞和上级领导的肯定。但是,近期县纪委、县监察局在各镇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部分镇便民服务中心上下班制度执行不严,个别窗口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县监察局已责成当事人书面检查并要求镇党委政府加强管理。为进一步规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提高办事效率,提升为民服务能力,特重申如下要求。 

一、健全完善制度 

各镇要科学设置公开服务事项,规范流程管理,严格执行便民服务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四项制度;通过开展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并联服务等拓展服务方式,进一步健全完善去向公示、上下班签到、请销假等制度,严格执行大厅服务作息时间,确保便民服务中心运行有章可徇。

二、加强岗位培训  

镇便民服务中心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管理,保持窗口人员相对稳定,实行窗口AB岗工作制,A岗不得再安排招商引资、维稳、驻村等工作,确保窗口不缺岗。同时,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业务指导,与各镇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加强窗口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流程、服务礼仪等培训,努力适应岗位需要。

三、提高服务质量 

各镇要在便民服务中心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以便办公、文件管理规范化和群众打印、复印有关资料;依托县电子政务外网,及时与有关单位进行网络联系和网上业务开展;开通便民服务中心热线电话,切实为广大办事群众提供咨询和投诉服务。凡是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均应进驻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联合办理、统一办理或代理,充分发挥便民服务中心的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功能。   

四、强化监督检查  

各镇政府要通过领导带班、定时不定时巡查等方式,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监察局也将进一步加大对各镇便民服务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并按效能建设相关规定问责当事人,约谈相关领导,实行责任追究。对窗口工作人员不在岗,上班期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或在受理、办理审批服务事项工作中,因故意、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损害办事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西安市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严格考核奖惩  

各镇要通过开展“优质服务标兵”、“优质服务窗口”等争先创优活动,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年度、季度考核,调动窗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县监察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即将制定下发2013年镇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实施方案,作为对镇便民服务中心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周至县监察局

0一三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