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周至县纪委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起到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8起典型违纪问题通报如下:
1.周至县厚畛子镇同力村村委会主任余伟华在评定公益性岗位时存在优亲厚友问题。2018年1月,同力村确定公益性岗位(保洁员)3名,通过村委会及村民代表评议选出聘任的3人中,张某、余某为余伟华的亲属,且张某已享受过2018年产业帮扶政策。余伟华在评定公益性岗位时存在优亲厚友。2019年3月21日,余伟华在传达全县脱贫摘帽迎检工作会议时,会风不严不实,将会议安排在县城金周小四川饭店,违反了工作纪律。2019年10月,余伟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周至县司竹镇红丰村原村委会主任刘康林违规安置移民、违规协调土地承包事宜获取报酬问题。2012年3月至9月,刘康林帮助一家无任何采砂手续的砂石场老板承包7至8亩滩地用于非法挖砂,获取砂石场给予的报酬5000元。2013年7月至2018年1月,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经村民代表大会商议同意后接收陕南地区移民11户,为其划转土地29.1亩,收取资金46.98万元,其中38万余元用于抗旱打井,其余8万余元用作村委会日常开支。2019年10月,刘康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周至县水务局水政科科长李东练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费、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4年7月至2017年6月,李东练分多次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费3810.23元。2018年12月,在核查群众举报“苏某组织车辆在黑河河道内向外非法拉料”时,在未深入摸排走访的情况下,草率定性车辆所拉砂石并非挖自黑河,以此回复了结。2019年10月,李东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部上缴。
4.周至县尚村镇梁家村村民梁联兴非法占用土地、违规建房问题。2014年6月,梁联兴在未经尚村镇政府、终南国土所宅基地审批的情况下,在尚村镇梁家村庙西的土地上新建住宅。终南国土所发现该问题后,两次制止动工建设,但梁联兴未能遵照执行。两次制止之后,终南国土所再未对梁联兴违规建设一事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时任终南国土所主持工作的副所长高云飞对梁联兴违规建房行为流于形式、查处不力,导致梁联兴于2015年10月将房屋主体建成,房屋、路面及硬化实测面积约3.1亩。2019年6月14日,县国土资源局下发土地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梁联兴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整改,梁联兴未能落实。2019年10月,梁联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高云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周至县交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郭居良多次向下属单位说情打招呼问题。2013年7月,周至县汽车客运公司在南横线开通26辆中型中级客车,郭居良电话授意县汽车客运公司经理贺某为其弟郭满良争取一辆班车线路经营权,时任县汽车站站长赵某向贺某说情打招呼,贺某违规将班车名额分配给指定人员。2015年4月,周至县兴周养护公司经理张某按照郭居良电话授意,将55.06万元工程承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郭满良合伙人丁某,郭满良从中获利2.6万元。郭居良向县交管站站长赵某说情打招呼,对查处的3辆营运车辆违规降低处罚标准。2019年10月,郭居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郭满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6.周至县司竹镇骆驼营村党支部书记薛航青、原村会计刘潮生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5年5月,刘潮生违规将2015年村农村集体土地国家粮食直补款(2015年12月打入本人账户的1323.09元)私存至今。2012年至2015年,薛航青违规领取村农场集体土地国家粮食直补款;2012年5月至2018年5月,薛航青未向群众公布本村收支账目;在分配2014年节水灌溉工程国家奖励的27吨化肥时,未按群众人数分配落实到位,用剩余部分化肥顶替该村债务。2019年8月,薛航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潮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周至县板房子镇高潮村党支部书记余兴财、村委会主任田永军在贫困户识别中把关不严问题。2017年,在高潮村贫困户识别中,原村委会委员徐某将不符合条件的6口人户籍放在许某名下,余兴财、田永军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该6口人进入贫困户新增系统。2019年9月,余兴财、田永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周至县司竹镇金丰村党支部委员李新宏为砂场老板非法挖砂提供帮助问题。2012年3月至2013年2月,李新宏在一家无任何采砂手续的砂石场打工期间,为谋取利益,两次帮助该砂场老板从村民手中协调承包滩地3.6亩,另有参与该砂石场非法挖砂取石行为。2019年10月,李新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典型违纪问题,有的不正确履行职责,自由散漫、草率行事,敷衍塞责、流于形式;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报销个人电话费;有的多次向下属单位说情打招呼,为亲朋好友争取关照,将法律法规抛之脑后;有的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有失公平,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引起群众强烈不满。这些问题充分反映出,我县部分党员干部责任意识不强、服务群众观念不牢、担当履职精神缺失、纪律规矩意识淡漠,以及党性修养不够、政治觉悟不高、作风不严不实等。究其深层次原因,这些问题实际上是政治问题、思想问题、作风问题,少数党员干部、个别单位党组织在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上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通过对案件的严肃查处,进一步表明了我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和鲜明态度。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上述典型违纪问题的沉重教训,以案为鉴、引以为戒,深入查摆、对照反思,反躬自省、警钟长鸣,切实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做到清清白白为官、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管党治党的自觉性、坚定性,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违反党纪国法的党员干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坚不可摧的意志,用强力追责问责和警示震慑推动责任落实,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