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纪委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织,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近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严肃查处了一批顶风违纪案件,工作作风持续改善。但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无视规定,知纪违纪,影响恶劣。为严明纪律,强化问责,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17起典型违纪问题通报如下:
1.周至县规住局总工办主任兼工程科科长舒晓刚失职失责问题。周至县规住局总工办主任兼工程科科长舒晓刚,对北京桑德环境有限公司的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督促、联系、沟通不够,导致工程项目未及时验收,此问题被西安电视台“问政时刻”曝光后,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月,舒晓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周至县厚畛子镇钓鱼台村村委会主任宋思庶赌博问题。厚畛子镇钓鱼台村村委会主任宋思庶,2018年12月29日13时许,在二曲镇汽车站西门对面盛世缘宾馆302房间赌博时被公安民警抓获,现场共缴获赌资1660元。2019年1月,宋思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周至县终南镇新村原党支部书记徐振刚、村监委会主任任武辉、党支部委员强党会、强景涛违规领取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4年期间终南镇新村实施人蓄饮水项目,整个工程所有建设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拨付,不需要群众筹资。但在实施该工程过程中,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徐振刚、村委会主任宋兴平提议向每户收取200元的费用,共收取818户村民163600元,但实际用于人蓄饮水工程只有5万元左右,剩余资金用于村上日常开支。且在2013年11月将22900元用于误工补贴,其中任武辉领取补贴3000元,徐振刚领取补贴2900元,强党会领取补贴3150元,宋兴平领取补贴3100元,共领取15250元,剩余7650元由其他非村干部的人蓄饮水领导小组的16名成员领取。2018年12月,徐振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任武辉、强党会、强景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周至县集贤镇财政所所长刘继昌、镇机关会计李敬梅违规支出专项资金问题。2014年1月,楼观台道观捐赠周至县100万元用于解决道展区遗留问题、扶贫济困。当月,县扶贫办下拨集贤镇道观捐赠款194000元,用于慰问集贤镇97户困难群众每户2000元。但在2017年7月至8月,集贤镇财政所所长刘继昌与镇机关会计李敬梅在支出镇扶贫办报销的扶贫宣传、打印等费用时,在没有请示领导的情况下,违规从慰问困难群众慰问金中支出该笔费用。2019年1月,刘继昌、李敬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周至县招商局投资促进科科长王建科失职失责问题。2018年12月8日,西安电视台“问政时刻”栏目对我县营商环境差的问题进行了曝光。西安电视台"间政时刻"栏目记者在我县暗访时,发现周至县招商局2016丝博会暨第20届西洽会签约项目联络员未落实,且在11月份王建科向记者提供资料时,未准确向记者提供资料,并且招商局提供的2016丝博会暨第20届西洽会领导包抓项目一览表的联络员没有及时调整,被媒体曝光。2019年1月,王建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周至县教育局考试中心主任商继录、教育局考试中心报账员王平论套取补助金问题。2018年9月,周至县教育局考试中心主任商继录,安排考试中心报账员王平论将未入账的10万元借款直接用于支付学业考试费用,共计8.5万元,将中考体育考试期间监考老师的无票据的3万元费用,添加至2018年学业考试费用中,并伪造了11.5万元的补助单票据,在核算中心将该票据报销。2019年1月,商继录、王平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周至县马召镇金盆村党支部副书记康宝成、村委会委员郭红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3年3月至8月期间,时任马召镇桃李坪新村党支部书记康宝成与时任马召镇桃李坪新村村委会主任郭红牛分四次用桃李坪新村的移民搬迁经费购买烟酒、礼品等,共支出1585元。2019年1月,康宝成、郭红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周至县九峰镇耿峪村原党支部书记王来正违规超标建房问题。2007年,王来正在任九峰镇耿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耿峪村二组租赁的荒滩的上超标准建房。2008年,其子在耿峪村四组租赁的荒滩地上修建农家乐和住房,均超出建筑占地面积标准。王来正作为耿峪村党支部书记,对其子超标准修建农家乐的行为未加制止。2019年1月,王来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周至县竹峪镇西裕村党支部书记刘锁玉、村委会主任田宏斌、会计刘青良违规收取费用问题。2014年10月,竹峪镇西裕村在实施移民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村党支部书记刘锁玉和村委会主任田宏斌在未经村双委会集体研究的情况下,同村会计刘青良和五组组长毛智斌召集30户移民搬迁户开会,决定向移民搬迁户收取每户15000元的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共计45万元。并在项目建设前未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谈判议价。2018年12月,刘锁玉、田宏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青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周至县哑柏镇哑兴村农办主任兼扶贫办主任王武国、原党支部书记张图民、原村委会主任张水利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周至县开展扶贫对象核实工作,哑柏镇要求对全镇所有农户进行入户调查,并对所有危房户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后纳入贫困户。哑兴村未按照文件要求对全村农户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只是由组长上报新增贫困户,因十五组组长2014年曾在会上提议将张岁雄纳入贫困户,而未被通过,使得张岁雄在2017年未能重新纳入贫困户,导致贫困户未能享受扶贫政策。2018年12月,王武国、张图民、张永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周至县四屯镇上三屯村党支部书记吴山海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2至2014年,周至县四屯镇上三屯村在实施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时,在实施村环境整治和产业开发项目中,转移资金用途,违规发放津补贴12920元,时任党支部书记吴山海在资金监管和使用过程中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12月,吴山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2.周至县板房子镇高潮村党支部委员、村监委会主任周小民脱岗问题。2018年9至10月,板房子镇高潮村党支部委员、村监委会主任周小民在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长期未上班。2018年12月,周小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3.周至县九峰镇魏家庄村支部书记陈伟、村委会主任张选会违规签订项目施工合同问题。2017年10月,九峰镇魏家庄村支部书记陈伟、村委会主任张选会在路灯安装项目中,违规与未中标公司签订了项目施工合同。2018年11月,张选会、陈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4.周至县板房子镇新红村原村委会主任付桃娃收受群众财物问题。2015年,新红村实施危房改造过程中,时任新红村村委会主任付桃娃以危房改造跑关系为名,向村民宋某收取费用800元。2018年5月,给予付桃娃批评教育,并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违纪资金如数退还。
15.终南镇老堡子村党支部书记赵志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0至2013年,时任老堡子村党支部书记赵志红,多次购买土特产、礼品等进行送礼活动,共计花费2.46万元,在村账中予以报销;在计划生育家庭创业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56户计生家庭同意,与时任村主任王管社共同决定并组织多名村干部代56户计生家庭签字,套取剩余项目资金16.8万元;在黑河平原段治理征地拆迁工作中,违规将征地补偿款存入其个人账户,用于向群众赔偿;在灾后重建资金发放过程中,与时任村委会主任王管社共同决定克扣两户村民灾后重建补助资金各5000元,共计1万元支付给一非灾后重建户。2018年9月,赵志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6.周至县哑柏镇裕盛村党支部副书记余来斌挪用、套取国家项目资金问题。2009至2013年,时任哑柏镇裕盛村党支部书记余来斌,在渭河杨凌至周至段水面生态景观工程征地赔付工作时,擅自将渭河滩涂地赔付款60万元挪作他用,将渭河滩涂地赔付款7.2万元借与他人4年之久,虚列渭河滩涂地176.71亩,套取国家项目资金306605.03元,用于赔付给承包渭河滩涂地的沙场。2018年10月,余来斌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7.周至县二曲街道办干部庞国栋套取国家项目资金问题。2016年,在小寨子村土地征收过程中,二曲街办干部庞国栋,采取私自更换群众领条、增加地面附属物赔偿款的方式,先后两次套取国家项目资金共计7万元。2018年10月,庞国栋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上述违纪问题的发生,暴露出一些党员干部依然存在作风不严不实、党纪党规意识淡漠、缺乏自我约束、视纪律规矩为无物的问题。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要紧密结合“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强化年”活动,推动干部作风根本好转,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方向、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不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周至铁军队伍。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对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纵容,一抓到底,扭住不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谱写新时代周至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