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纪委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9起典型违纪问题通报如下:
1、周至县尚村镇神灵寺村村委会委员侯联会失职失责问题。神灵寺村村委会委员侯联会,分管神灵寺村环境卫生及治污减霾工作,未能按要求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监管日常检查、巡查工作,导致严重污染环境的镀锌作坊藏匿在村行政区域内非法生产近一月。2018年11月,侯联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周至县尚村镇尚村村支部委员田治峰失职失责问题。尚村村村委会主任田治峰,对责任区域环保工作巡查不到位、监管不力,对一群众在白马河河道内焚烧树叶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造成河道污染和空气污染。2018年11月,田治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周至县马召镇西富饶村党支部书记李学亚失职失责问题。西富饶村党支部书记李学亚,对露天焚烧监控巡查不到位,处置不及时,导致富饶花卉基地附近出现焚烧秸秆现象。2018年11月,李学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周至县九峰镇虎峰村原党支部书记付海鹏、村主任刘建文、会计付智勇挪用公款问题。2010年4月,时任虎峰村村委会主任刘建文在征得村党支部书记付海鹏同意后,与村会计付智勇分别将村集体资金10万元和5万元借给刘某用于所开办水泥厂的资金周转,并约定年息12%,获利11500元和5000元。2018年11月,付海鹏、刘建文、付智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周至县司竹镇原财政所长刘晓侵占征迁补偿金问题。2013至2015年,时任周至县司竹镇财政所长刘晓,在负责108西宝南线改建工程司竹段征迁补偿资金兑付工作期间,将本人经管的征迁补偿资金所产生的利息4613.31元长期侵占。2018年12月,刘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周至县楼观镇董家园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占林套取国家项目资金问题。2003至2013年,时任董家园村党支部书记王占林,分别采取虚报钻井深度、提供虚假危房改造申请资料等方式,伙同他人3次套取国家项目资金共计30227.84元。2018年12月,王占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7、周至县水务局水政资源办公室干部赵天套取国家项目资金问题。2003年,在楼观镇董家园村“2002年度扶贫重点村建设”项目人畜饮水工程实施过程中,该项目负责人赵天,虚报钻井深度15米,套取国家项目资金4200元。2018年11月,赵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周至县楼观镇政府农办主任王明全失职失责问题。2003年,时任楼观镇农办主任王明全,在楼观镇董家园村“2002年度扶贫重点村建设”项目验收报账工作中,明知施工方实际钻井深度为115米,仍同意其以130米的深度进行报账。2018年12月,王明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周至县农业局原财务科长冯玉华违规签字报账问题。2004年12月,时任农业局财务科长冯玉华,在核算中心冲抵董家园村“2002年度扶贫重点村建设”项目一笔10万元借款账务时,未对相关票据进行审核,在报账手续存在瑕疵的情况下,代替董家园村在借款清算单据中借款人栏目签字,完成报账事宜。2018年11月,冯玉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