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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周至县纪检监察网站信息报送和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次  作者: 更新时间:2013-12-03 来源:

 

中共周至县纪委办公室

   

关于做好周至县纪检监察网站

信息报送和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纪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县纪委各室:

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关于纪检监察网站建设的有关精神,周至县纪检监察网站(网址:http//jw.zhouzhi.gov.cn经过精心策划,积极筹建,已于20131128日正式开通。为了充分发挥好纪检监察网站的宣传教育、交流沟通的平台作用,现就做好周至县纪检监察网站信息报送和网民留言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镇、各部门纪委、监察室要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确定信息报送和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信息联络员。分管领导要严把相关工作的政治关、政策关;责任部门要搞好组织协调,做好信息来源保障工作;联络员要做好与县纪委宣教室的日常联系,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二、信息报送

(一)编报内容

1、中央纪委和省纪委部署的各项任务贯彻落实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2、廉政教育有关信息,包括勤廉典型、教育培训、廉政文化等;

3、创新性做法、经验及特色亮点工作;

4、查出的重要案件和社会关注的热点舆情处置情况;

5、各类党风政风工作信息;

6、廉政视频、图片新闻等;

7、领导同志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己有鲜明观点的讲话摘要、理论文章;

8、信访工作信息;

9、干部人事工作信息;

10、执法效能工作信息;

11、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成果;

12、理论研究动态及成果。

(二)编报要求

1、各镇、各部门纪委、监察室要以报送本镇本部门信息为主,有图片的信息须图文一起报送;报送信息要翔实、具体,避免空泛。

2、报送信息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单位负责审核把关,并及时送请有关领导审定所报道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涉密性(主要是指该信息可否公开),报送时要注明签发领导。

(三)报送数量

各镇、各部门纪委、监察室每两月至少报送1条信息,全年不得少于6条信息。县纪委各室每月至少报送2条信息。

县纪委各室每季度至少报送1条反映重点工作的综述稿件、综合分析报告和图片。

各镇、各部门纪委、监察室每半年至少报送1条综述稿件、综合分析报告和图片。

(四)报送方式

各镇、各部门纪委、监察室通过周至县纪检监察网投稿邮箱报送;

县纪委宣教室将在报送信息中向上级纪检监察网站每月择优选报6条。

三、网民留言办理

(一)办理程序

县纪委网站专门开通廉政留言板接受网民留言,接收上级纪检监察网站转办我县的网民留言,办理程序如下:

1、县纪委宣教室确定专人及时接收网民留言,并按照职责分工经委局领导审定后,交转相关室,各镇或各部门承办。

2、对承办的网民留言要及时办理,结束后报有关领导审定,并提出留言回复,报县纪委网站。

(二)办理时限

每条留言办理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工作日。

四、统计通报

县纪委将对各镇、各部门,委局各室的信息报送和网民留言办理工作进行量化统计通报。

信息计分方法如下:

(一)信息报送工作。各镇、各部门,县纪委各室每报送一条信息计1分,被“古城清风网”网站采用的计3分,被“秦风网”网站采用的计5分,被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采用的7分;每报送一篇综合分析报告或综述稿件、通讯、理论文章、观点文章、视频类节目等计3分,被省市网站采用的计57分,被中纪委网站采用的计10分。被网站头条、头图采用的稿件、图片多加5分。

(二)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每办理并回复1条网民留言,计10分。

数据统计从2013121日起。

联系人:陈义石

联系电话:87117316

 

 

                                                            中共周至县纪委办公室

                                                               2013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