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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周至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周至县纪委监察局机关考核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点击数:次  作者: 更新时间:2013-11-22 来源:

 

中共周至县纪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至县纪委监察局机关考核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机关各室:

《周至县纪委监察局机关考核管理办法(暂行)》已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周至县纪委办公室

                                                                          2012年11月5

 

 

周至县纪委监察局

机关考核管理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规范机关管理,促进机关工作创特色、争一流、上水平,确保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整体工作争一流、重点工作有影响、特色工作创品牌”为目标,通过建立工作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机关各室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机关能力建设和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为推动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提供强大动力。

二、考核原则

1、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原则;

2、突出重点、注重绩效原则;

3、简便易行、量化细化原则;

4、群众评价、民主集中原则。

三、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委局机关各室。

四、考核指标

1、工作任务指标(60分)围绕县纪委全会部署、上级业务工作安排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2、制度落实指标(20分)对遵守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3、自身建设指标(20分)围绕各室管理情况、工作效率、团结协作、工作人员爱岗敬业等方面进行考核打分。

4、领导评价(10分)由委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机关各室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室成员现实表现进行评价打分。

5、加分与扣分指标

加分项目:

① 被中央、省、市纪检监察系统评为工作先进集体的,本年度考核中分别加 15分、10 分、5 分。

② 单项工作被中央、省、市纪委通报表彰或介绍经验的分别加10分、 5 分、2 分 。

③各室撰写的调研文章或信息被中央、省、市纪委采用的,每篇分别加10分、5分、3 分。

④本室牵头承担的工作受到县委、县政府通报表彰的,每项加 2 分。

⑤一项工作受到重复表彰的,按最高奖计分。

扣分项目

①承担的工作因失误受到中央、省、市、县批评的,分别扣20分、15分、10分、5分。

②各室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没有完成的,每项扣5分。

③未完成信息和调研文章的,信息1篇扣2分,调研文章1篇扣5分。 

④违反请销假制度的,旷工的,每人次扣所在室2分;上班期间无故串岗、离岗或玩游戏,给本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人次扣所在室1

⑤室内外环境卫生受到通报批评的,每次扣所承担室2分。

⑥不遵守值班制度,被通报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所在室2分。

⑦不认真履行包抓职责未按时完成任务的,每人次扣所在室2分;工作出现失误或推诿扯皮的,每人次扣所在室3分。

五、考核办法和程序

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方式:总分=综合考评得分×90%+领导评价得分×10%+加分-扣分。

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由县纪委常委会审定。

(一)平时考核:由县纪委办公室对各室人员平时出勤、请假、遵守制度、工作效率、团结协作情况和各室平时参加集中学习、集体活动、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及上级反馈情况进行考核。

(二)年终考核:年终考核工作由委局机关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参加,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各室自查: 各室对照《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考核测评表》和加分、扣分项目情况,进行逐项自测打分。自查评分表在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评分中的加分项目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 、机关室主任述职:召开机关会议,由各室主任就本室年度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述职,委局机关干部开展评议。

3 、考核组审核打分:由机关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室申报的基础上,调查核实自测评分依据及有关证明材料,对各室进行打分。并综合各室自查、干部评议结果、上级工作反馈情况和机关干部的日常表现,按照分值比例换算考核综合分值。

4 、纪委常委会审定:机关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初步意见后,提交县纪委常委会审定。

六、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优秀(91分以上)、良好(81分—90分)、合格(70分—80分)、基本合格(60分—69)四个等次。 

七、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与评选先进挂钩。

2、考核结果与干部推荐使用挂钩

3、惩戒:对当年考核不合格或在委局排名末位的室,对室主任进行诫免谈话。连续2年考核末位的室主任,建议县委对室主任予以调整。

八、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县纪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成立委局机关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长: 卫志强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副组长: 王保萌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李志宏    县纪委副书记

  员: 段刚伟    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刘静萍    县监察局副局长

      县纪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县纪委常委、纪检监察室主任

机关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干部管理室,具体负责机关考核日常工作。

 

附表: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考核测评表

     

 

 

 

 

 
    附表:   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考核测评表

室别:                                                               2012年月 日

类别

考核内容

分值

加分项目

扣分项目

自查得分

考核得分

平均

得分

工作

任务

 

按照县纪委全会部署和其他日常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核打分。

 60 

 

 

 

 

 

制度

落实

按时上下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请销假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每天上班清扫室内外环境卫生,保持卫生干净整洁;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确保信息畅通;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20 

 

 

 

 

 

 

自身

建设

积极参加理论学习,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工作效率高,具有全局观念,科室之间团结协作,做好信息调研。 

20

 

 

 

 

 

           

100

 

 

 

 

 

领导评价

 

领导评价得分

10

 

综合评价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