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李顺德常委带队
检查我县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市纪发〔2011〕22号)文件精神和有关通知要求,6月27日上午,市纪委李顺德常委带领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编办和市纪委干部室相关领导一行6人对我县贯彻落实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首先在县纪委会议室听取了我县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情况的汇报,随后到九峰镇和集贤镇两个镇进行了实地检查,最后李顺德常委肯定了我县取得的成绩,指出了一些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
截至目前,一是全县22个镇均设立了纪委和监察室,配备了93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二是镇纪委书记全部由党委副书记兼任;三是22个镇配备监察室主任各1 名,由镇纪委副书记兼任,职级按乡镇内设机构正职配备,监察室配备了2-3名纪检监察干部。四是健全了工作制度。制定了《监察室工作职责》、《监察室主任工作职责》、《纪检监察组织工作报告制度》、《监察室例会制度》、《监察室学习制度》、《监察室办公经费管理制度》等6项制度。五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坚持对新进入镇纪检监察组织的干部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对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更新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