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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强化“小微”权力监督 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点击数:次  作者: 更新时间:2024-04-18 来源:


   

今年以来,周至县纪委监委紧盯村(居)干部“小微”权力,通过警示教育、以案促改、提级监督等多种形式,持续拧紧廉政发条,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县纪委监委把廉政警示教育作为村(居)干部的“必修课”,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综合运用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大会、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强化村(居)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底线意识、责任意识。2023年以来,共通报村(居)干部典型违纪违法案例9人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0余次,进一步厚植廉洁底色、增强免疫功能。

针对近年来村(居)干部对涉农惠民资金存在侵占截留、违规发放、“雁过拔毛”等侵害群众利益现象,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通过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以案促改通知书等形式,督促村(居)干部以案为鉴、自查整改、堵塞漏洞、建立机制,推动监督、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2023年以来,查处村(居)干部96人次,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此外,县纪委监委持续发挥村(居)监督员作用,印发《村(居)监督员工作职责》《村(居)监督员日常管理办法》《村(居)监督考核评价工作实施办法》,2023年以来,村(居)监督员参与村级有关事务2448次,提出意见建议587条,纠正违规行为179次,帮助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85件,受理群众反映问题68条,转化为问题线索3条,立案4人。为选树典型、激励担当作为,组织召开村(居)监督员年度考核工作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先进镇街5个、优秀村(居)监督员20名,持续激发清廉村居建设内生动力。

下一步,周至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做实做细基层监督,切实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起来,打通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以高质量监督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