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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五项举措”推进居监会建设

点击数:次  作者:刘少东 更新时间:2014-08-28 来源:

 

来源:县纪委党风室

周至县按照省市纪委关于推行城镇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的要求,及时安排部署,认真摸底调研,严格选举程序,规范工作标准,加强业务指导。至715日,全县14个社区均已建立了居民监督委会,并已开展工作。

一是及时安排部署。在年初召开的县纪委全会上,对此项工作进行了部署;与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联合转发了省纪委《关于在全省推行城镇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意见》;组织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3次,阐明在城镇社区建立居民监督委会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要求。

二是认真摸底调研。对全县城镇社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分别召开镇纪委委员、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座谈会,了解掌握各社区的户数、面积和班子状况等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三是严格选举程序。对居民监督委员会产生程序、任职条件、居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权利提出明确规定,县纪委对各镇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审查,及时排除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四是规范工作标准。在硬件建设方面全面达到“五有”标准,即:有办公场所、有对外牌子、有工作制度、有工作流程、有监审印章。

五是加强业务指导。委局领导带队先后3次深入相关镇、社区进行督促检查,实地查看了社区办公条件、办公设施情况;对选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严格按照选举程序一个步骤一个步骤进行。

目前全县正在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对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协调各部门尽早落实报酬待遇;近期将对全县42名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深入推进城镇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