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周至县纪委
周至县监察局
关于印发《周至县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
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纪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现将《周至县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中共周至县纪委
周至县监察局
2012年11月23日
周至县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
考核办法(试行)
为加快机关作风转变,推进机关管理创新,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建设人民满意机关,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扎实深入开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一城一园一区”建设、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建设人民群众满意金周至这个中心,进一步强化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充分发挥作风和效能考核的约束和导向作用,激励各单位及党员干部争创一流业绩,提供一流服务,建设一流机关。
基本原则:坚持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科学实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各镇,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三、考核内容
考核重点围绕各单位、各部门履行职能职责、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效能效率、改进工作作风等四个方面工作开展。
(一)履行职能职责。考核各单位、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落实县委、县政府指示和交办任务,令行禁止和真抓实干的态度、能力和效果等情况。检查对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有无执行不力,政令不畅等问题。
(二)加强制度建设。考核各单位、各部门建立完善机关管理和效能建设制度,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行政问责制等效能考评制度;健全决策、执法、监督等制度,规范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制度程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等情况。检查各项制度规定是否建立,规章制度是否落实,执行行政程序是否合法规范。
(三)提高效能效率。考核各单位、各部门强化行政管理,提高执行水平;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优化办事流程,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规范,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等问题。
(四)改进工作作风。考核各单位、各部门强化机关作风,以贯彻落实市纪委“十禁规定”为重点,解决“懒、散、庸、拖、贪”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改进文风会风的成效、妥善处理群众信访,化解社会矛盾等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衙门”作风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时间擅离职守、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看娱乐节目问题;行政管理或服务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考评办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分平时考核、民主评议两个部分,平时考核(以百分计算)占70%,民主评议(以百分计算)占30%。考评得分按考评对象分类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名次。具体办法按《周至县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考核细则》执行。
(一)自我考核。各单位、各部门按照本办法和《周至县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考核细则》制定考核方案,建立记录,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年终各单位、各部门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开展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于12月15日前报县纪委、县监察局。
(二)集中考核。由县纪委、县监察局协调各成员单位,组成考核组,按照考核方案,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走访服务对象等方式,对各单位、各部门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进行年度考核。集中考核在11月进行。考核组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考核成员。
(三)群众评议。由县纪委、县监察局组织,面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对各单位、各部门政策执行、效能建设、为民服务和干部作风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可适时组织专项测评。组织开展部门间互评。
(四)察访核验。由县纪委、县监察局组织人员,采取专项检查方式,对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核验;通过明察暗访形式,重点检查各单位各部门内部管理、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情况。察访核验收集到的情况作为效能考评内容的组成部分。
五、考核等次评定
作风和效能建设考评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考评得分在90—100分范围内的为优秀等次;考评得分在80—89分范围内的为良好等次;考评得分在60—79分范围内的为合格等次;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重处理。①由县纪委、县监察局组织协调,对基层和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实确有问题的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实行问责,并取消该单位、当事人年度考核评优资格;②在平时工作和明察暗访中,对初次发现问题或情节轻微的,责成其党政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县监察局作出书面解释和说明,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当事人写出书面检讨,并取消该单位、当事人年度考核评优资格;③再次出现违规问题或情节严重的,单位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县监察局写出书面检查;④对多次出现问题且没有整改到位或机关干部违反“十禁规定”被上级部门查处的,单位主要领导要写出书面检查,县纪委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县范围内点名通报。
六、考评结果运用
(一)作风和效能考评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作风和效能建设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年底向县纪委、县监察局递交书面整改意见,由县纪委主要领导对其党政“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
(三)机关科室负责人违反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有关制度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情节轻微的,予以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县纪委、县监察局将责成所在单位作出处理,同时对其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四)强化行政问责。对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力,以及决策失误、失职渎职、效能低下等履职不到位的行为加大问责力度。对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典型案件适时向社会公布。
七、组织实施
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考核工作由县纪委、县监察局牵头,各成员单位积极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督查、指导、协调作用,保证考评结果客观公正、真实有效,要通过定期督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并责成相关单位限期抓好整改落实。
八、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效能考评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这项工作纳入到改进机关工作、加强机关建设、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中去谋化、去研究、去推进,不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氛围。
(二)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各单位、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作风和效能建设考核机构,全面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作风和效能考核工作,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承担第一责任;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组织实施;其它领导要把分管工作与考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逐级抓好落实。
(三)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要加强研究,不断完善作风和效能建设考核指标体系。要大力宣传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考核工作的创新举措和显著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努力提高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附:《周至县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考核细则》
周至县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考核细则
类型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办法 |
考核方式 |
平时考核 (70分) |
履行职能职责 (10分) |
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的执行情况;县委、县政府分解下达的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县级领导交办事项的完成情况;其它重点工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
10 |
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执行不力的扣5份;未完成县级领导交办事项的扣5分;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全扣 |
查看资料 查看现场 |
加强制度建设 (10分) |
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
2 |
未成立相应机构的全扣 |
查看资料 |
建立完善机关效能和效能建设制度 |
3 |
未制定的少一项扣1分 |
查看资料 |
党务政务公开情况 |
2 |
未按规定进行党务政务公开的每少一项扣1分。 |
查看资料实地走访 |
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行政问责制等制度情况 |
3 |
规章制度未落实扣1.5分,执行程序不合法扣1.5分。 |
实地查看 暗 访 |
提高效率效能 (12分) |
相关资料上报及落实县作风办下达的其他工作情况 |
2 |
迟交、未交资料的1次扣1分,不接受的全扣,完成效果不好的酌情扣分。 |
平时工作 |
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优化办事流程的落实情况 |
4 |
发现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每次扣2分,发现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的每次扣2分。 |
平时工作 暗 访 |
案件查办情况 |
4 |
未按时办结案件的每件扣2分 |
平时工作 |
上报信息情况 |
2 |
每月至少报送1条信息,未完成的全扣。 |
平时工作 |
改进工作作风 (38分) |
执行严禁工作中不按规定时限、承诺时限办结情况 |
3 |
发现推诿扯皮、无故拖延业务办理时限的全扣。 |
平时工作暗 访 |
执行严禁对管理对象态度生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情况 |
3 |
发现一种情形的扣1分,两种情形及以上的全扣。 |
暗 访 群众举报 |
执行严禁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吃、拿、卡、要”情况 |
3 |
发现吃拿卡要的每1人次扣1分。 |
暗 访 群众举报 |
执行严禁擅自出台收费、罚款项目,擅自下达收费、罚款指标,违规收费罚款情况 |
3 |
发现任意一种情形全扣。 |
暗 访 群众举报 |
执行严禁违法实施处罚、检查、行政许可和采取强制措施情况 |
3 |
发现任意一种情形全扣。 |
暗 访 群众举报 |
执行严禁违规指令单位和个人参加各种评比、达标、升级、培训活动情况 |
3 |
发现一种情形扣1分,两种情形及以上全扣。 |
暗 访 群众举报 |
执行严禁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强令有关工作人员违规行使职权情况 |
3 |
发现任意一种情形全扣。 |
暗 访 群众举报 |
执行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情况 |
3 |
干部违规用公款大吃大喝、进行高消费、健身活动的每1人次扣1分。 |
暗 访 群众举报 |
执行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在国内外旅游情况 |
3 |
干部用公款在国内外旅游的每1人次扣1分。 |
暗 访 群众举报 |
执行严禁酗酒、上网炒股、玩游戏、打牌下棋及其他娱乐活动情况 |
3 |
干部在上班期间酗酒、上网炒股、玩游戏、打牌下棋及其他娱乐活动的每1人次扣1分。 |
暗 访 群众举报 |
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情况 |
2 |
未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的全扣。 |
查看资料 |
单位进行自查自纠情况 |
2 |
未进行自查自纠的全扣 |
查看资料 |
违规违纪问题处理情况 |
4 |
对违规违纪的干部未处理的每1人次扣2分。 |
查看资料 |
民主评议(30分) |
民主测评情况 (30分) |
政策执行测评情况 |
6 |
满意率在95%—91%、90%—80%、79%以下的分别扣2分、4分、6分; |
测评结果 |
效能建设测评情况 |
6 |
满意率在95%—91%、90%—80%、79%以下的分别扣2分、4分、6分; |
测评结果 |
为民服务测评情况 |
6 |
满意率在95%—91%、90%—80%、79%以下的分别扣2分、4分、6分; |
测评结果 |
干部作风测评情况 |
6 |
满意率在95%—91%、90%—80%、79%以下的分别扣2分、4分、6分; |
测评结果 |
总体评价测评情况 |
6 |
测评排位全县后3名的,分别扣单位6、4、2分。 |
测评结果 |
加分(10分) |
奖励项目(10分) |
①在中央、省、市、县媒体上推介经验的,每1次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②在省、市、县作风建设工作简报上发表信息的,每1条分别加3、2、1分;③为全县干部作风建设有关会议提供现场的,每次加2分。奖励加分10分封顶,同一材料被多层次采用的,取最高级加分。 |
报送邮箱:zzjwdfs824@163.com; 联系电话:87113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