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周至县纪委
关于印发《2013年全县党风建设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党委、纪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现将《2013年全县党风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周至县纪委
2013年5月9日
2013年全县党风建设工作要点
2013年党风建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大源头治理和查办典型案件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党风建设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严明政治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一)深刻认识严明政治纪律的极端重要性,把维护政治纪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到任何情况下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
(二)认真开展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所面临的问题和现状的专项调研,针对薄弱环节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三)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严厉惩处。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具体措施和县委实施细则
(一)督促指导全县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意见及措施,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良好作风,继续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措施。特别是严格执行会议、公务接待等规定,深化细化预算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切实减少会议和文件,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让广大干部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加强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将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并切实纠正存在的问题,增强监督检查实效。
(三)严肃惩戒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手段,严肃惩戒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不仅要严肃追究直接人员的责任,而且要依据规定对负有责任的领导进行问责。坚持以点带面,用典型推动工作,适时选择一些典型问题,特别是有影响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
三、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进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进一步落实
(一)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颁布十周年,各镇各部门要以此为契机,深入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要选择一些重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针对新的情况和问题,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从制度和机制上破解监督难题。
(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将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即将下发的《关于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抽查核实工作的意见》,积极建立有关部门参加的抽查核实工作机构,负责做好抽查核实的有关具体工作。
四、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一)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提出的“三个严禁”的要求: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通过畅通信访举报、舆论监督渠道,及时梳理排查线索,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对象执行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违纪典型案件,并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曝光。结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申报登记,及时发现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二)继续抓好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继续做好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规范公务用车”的要求,善始善终做好工作,确保实现费用下降、总量减少、管理规范的目标。专项治理工作机构要做到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工作不停、力度不减,下大气力继续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对未履行审批手续私自购车和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小汽车不报、瞒报、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要及时核查处理,及时阐明政策,及时通报结果。
(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此为契机,着力解决一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
(四)监督有关部门完善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审核意见向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党政机关办公楼、接待场所等楼堂馆所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禁止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和配置高档办公用品,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行为,对不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标准相关规定的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五)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落实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行为等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选择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采取集中学习、巡回讲座、廉政辅导等多种形式,分批次对基层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其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切实改进基层干部的作风。继续深入抓好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定期评议村干部等制度的执行,实行镇、村主要领导廉政承诺制度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大对涉农违法违纪案件的监督查办力度,解决少数农村基层干部作风不实,简单粗暴、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的问题。切实抓好农村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能力和服务群众本领。
(二)适时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登记摸底工作,建立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摸清家底,规范管理。在村集体“三资”相对较多、村级财务管理比较规范的村,试点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全面委托代理服务。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建立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和信息化监管平台的做法,提高“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涉农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畅通诉求渠道,坚决查处和纠正侵害农民物质利益、民主权利的突出问题。
(三)督促指导各镇、各村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全力推动村务监督机构在监督村级事务、财务、重大决策制定及执行等方面充分发挥其作用。
(四)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征地拆迁、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工程项目建设、村级组织选举等方面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五)全面推进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探索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联系点建设,不断完善居民议事协商、民主评议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制度。
六、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一)督促指导各镇、各部门贯彻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完善公开目录,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督查和评议,使公开内容更明确、公开载体更便捷、公开程序更规范、保障制度更健全。
(二)认真做好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联系点工作。积极探索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方式方法、内容程序、适用载体和保障机制,进一步拓展联系点工作范围,切实发挥先行先试、积累经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