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周至县纪委监委
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周至县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周至县司竹镇阿岔村村民何明涛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2013年6月,阿岔村党支部在发展党员过程中,何明涛违反组织纪律,未能如实向组织说明其曾因吸毒受到行政处罚的事实,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8月,何明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周至县楼观镇界尚村党支部原副书记雷政林违规发展党员问题。2002年,时任界尚村党支部副书记雷政林违反组织纪律,明知该村群众赵某有违法犯罪记录,违规将其发展为党员,且未向组织如实报告,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20年10月,雷政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周至县城建监察大队职工田小杰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问题。2016年7至10月,田小杰利用购买的伪造房产证作抵押,从他人手中借款,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2018年1月,田小杰被周至县人民法院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2020年10月,田小杰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4.周至县四屯镇上三屯村村委会原主任吴民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11年,县扶贫办在上三屯村实施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时,剩余443997元产业调整资金未使用。2015年5月,为将该笔资金争取到上三屯村用于产业发展,该村开会提议向县扶贫办申请将该笔资金转入本村猕猴桃种植户和养殖户的银行账户,然后从群众手里收回资金。时任该村村委会主任吴民仓提议,从群众手里收回资金时,给每个养殖户留1000元、每个猕猴桃种植户留100元。随后,该村向县扶贫办提供了75个猕猴桃种植户和8个养鸡户的补助名单及账号。2015年9月,县扶贫办将该笔资金下拨到该村提供的账户上。吴民仓等人从73个猕猴桃种植户和8个养鸡户收回产业发展资金417145元(26852元未能收回)。2015年10月,收回的产业发展资金417145元进入该村账户,并用于村务开支等,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20年11月,吴民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4起典型案例,有的违反组织程序,违规发展党员;有的纪律规矩意识淡漠,不如实向组织报告有关事项;有的罔顾党纪国法,公然逾越法律红线等。这些问题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幸福感获得感,背离党的初心使命,侵蚀党的执政基础,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量大面广,易发多发,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水火不容。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把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对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亲自部署,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要信访举报亲自督办,对涉及多部门的工作和问题亲自协调,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惩治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牢牢抓在手上,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扬斗争精神,勇于动真碰硬,聚焦扶贫领域、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做深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综合施治,狠刹歪风,严惩“蝇贪”,坚决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铁腕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潜藏在基层的“微腐败”问题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