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周至县纪委监委
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周至县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6起典型违纪问题,分别是:
1.周至县哑柏镇昌东村党支部原书记田国相违规任命村组组长、涉嫌故意伤害罪等问题。2013年3月,高家堡村民高某到时任昌东村党支部书记田国相家咨询危房改造补贴情况,因言语冲突,田国相对高某大打出手致其吐血。2019年5月,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田国相刑事拘留,因过追诉期,被周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2012年、2014年,田国相违反群众纪律,对待群众态度恶劣,殴打群众。2016年,田国相违反组织纪律,在未履行规定程序的情况下,违规任命村组组长。2019年12月,田国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周至县竹峪镇丹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二林,党支部副书记朱全科违规发展党员问题。2009年6月,时任丹阳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陈二林推荐刑满释放人员陈某入党,并与时任该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朱全科商议,一致同意吸收陈某为入党积极分子,对于陈某曾受到刑事处罚一事未能向组织如实汇报。2020年5月,陈二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朱全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周至县楼观镇界尚村村民赵文革犯故意伤害罪问题。1995年5月,赵文革与邻居田某因琐事发生矛盾,赵文革持一把土枪冲进被害人田某家中,开枪将田某及其妻杨某击伤。2019年12月,赵文革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周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2020年7月,赵文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周至县楼观镇界尚村村民宋兵权吸食毒品问题。2014年8月,宋兵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因吸食毒品被楼观派出所罚处现金3000元。2020年7月,宋兵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周至县哑柏中心卫生院院长杜朝(又名杜昭)因妨碍执行公务依法受到行政处罚问题。2017年7月,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在终南派出所调查案情过程中,杜朝等四人对终南派出所民警、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以推搡、拉扯等方式阻碍执法。2018年5月,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以妨碍执行公务对杜朝予以行政处罚。2019年5月,县卫健局在考察哑柏中心卫生院院长人选过程中,杜朝不如实向组织说明其因妨碍执行公务依法受到行政处罚问题。2020年8月,杜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周至县教师进修学校原党支部书记王伟、原校长白一帆、党支部副书记张引效、原副校长刘长利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3年12月至2015年1月,时任周至县教师进修学校党支部书记王伟、时任周至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白一帆、时任周至县教师进修学校党支部副书记张引效、时任周至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刘长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该校实施师生餐厅和教师培训宿舍楼建设项目过程中,违规向该校教职工有偿集资,违规向校外人员高息借款,造成该项目负债严重。2020年5月,王伟、刘长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白一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张引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6起典型违纪问题充分反映出,我县少数党员干部在正风肃纪反腐的高压态势之下,仍然存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组织观念淡薄、法治意识欠缺、担当履职不力等问题。通过对案件的严肃查处,进一步表明了我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和鲜明态度。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管党治党的自觉性、坚定性,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上述典型违纪问题的沉重教训,以案为鉴、引以为戒,深入查摆、对照反思,反躬自省、警钟长鸣,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个人负责、对亲属和子女负责的态度,更加严格地遵守党纪国法,自觉做到底线不丢、红线不越、高压线不碰。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违反党纪国法的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坚不可摧的意志,用强力追责问责和警示震慑推动责任落实,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