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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纪委通报3起营商环境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点击数:次  作者: 更新时间:2018-09-29 来源:

 

来源:县纪委

为正风肃纪、强化震慑,坚决整治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助力全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近日,周至县纪委公开曝光3起营商环境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周至县集贤镇西村村委会工作人员田沛祺监管土地不力问题。2017年,田沛祺作为西村村民委员会返聘委员,在负责西村土地流转、集体土地和宅基地管理工作期间,将投资人张某引荐到西村投资建厂。20177月,张某在未经有用地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和土地部门备案的情况下,占用集贤镇西村四组土地3.09亩建设小型加工厂,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20183月,田沛祺因监管土地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周至县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副队长张丰登指定制作手推车问题。20187月,时任周至县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副队长张丰登,为推动自己所管区域的工作进展,在未经局领导同意的情况下,要求其管辖区域内20家摊户在指定地点制作统一经营的手推车。20188月,张丰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执法科科长刘波、执法大队副队长侯满红(主持工作)监督检查不力,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和政务记过处分。

3.周至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县人民政府总督学王来亭干预学校面粉采购问题。20132月,时任周至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县政府教育总督学王来亭使用个人手机向县教育局下属部分学校负责人打招呼,称学校所需面粉可从其女婿马某开的面粉厂购买。20131011月,其又以业务需要为由,给几所学校负责人打招呼,要求出具一份该面粉的好评说明,作为竞标材料。20188月,王来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