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纪委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织,各人民团体党组织,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组:
为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深入开展,同时为进一步正风肃纪,警钟长鸣,增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意识,让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强化自我约束。现将近期查处的1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周至县马召镇虎峪村党支部书记王民生把关不严问题。2017年12月,王民生作为马召镇虎峪村党支部书记,在贯彻落实《陕西省党内关爱帮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时,未严格按规定,组织开展评议、申报和公示等程序,对不符合生活困难党员家庭条件的3人进行申报,在核查中被取消申报资格的问题。王民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周至县第一中学副校长陈爱云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2018年3月10日,检查发现尚村镇涧里村某贫困户帮扶干部陈爱云,在填写《贫困户精准帮扶纪实薄》时,超时间填写3月17日至4月28日的帮扶纪实内容多达7次。陈爱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周至县马召镇纪家村党支部书记王德铭把关不严问题。2017年12月,王德铭作为马召镇纪家村党支部书记,在贯彻落实《陕西省党内关爱帮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时,未严格按规定,组织开展评议、申报和公示等程序,对不符合生活困难党员家庭条件的4人进行申报,在核查中被取消申报资格的问题。王德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周至县富仁镇下三高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康健工作作风散漫问题。2018年5月15日,县委组织部对下三高村的“四支队伍”到岗和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时,村部大门关闭,无一人坐班,电话未能及时接听,严重影响镇村脱贫攻坚和其它工作正常开展。康健作为当日主要值班人员,负主要责任。在前期的查岗时,康健工作状态不佳,未能汲取教训,致使再次出现工作失误。康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周至县楼观镇马岔村村委会主任汪关保伙同村民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4年,楼观镇马岔村已享受移民搬迁政策的4户群众,又于2015年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向汪关保提出危房改造项目申请,汪关保明知该4户群众不符合条件,仍予以审核上报,致使该4户群众分别领取补助款15500元,并全部用于家庭生活支出。违规领取的资金已予以收缴。汪关保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6.周至县翠峰镇官村三组组长李育民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等问题。李育民在担任官村三组组长期间,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对工作中出现不同意见的群众在公共场合谩骂,甚至殴打,对待群众态度恶劣;本组的事务处理不公开、不透明。李育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周至县厚畛子镇老县城村监委会主任苟发祥私自砍伐村集体林木问题。2017年4月,苟发祥在未向厚畛子林业站或周至县林业局申请采伐指标的情况下,在老县城村集体林砍伐林木50余根,约4方木材,用于修建猪圈。苟发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周至县尚村镇张屯村村委会副主任张专楼收取低保户费用问题。2017年5月,张专楼在本村低保申报过程中,按每户150元收取19户低保户共2850元,计入村账,将其中2000元用于低保资料复印、照相以及雇佣填表人员工资等支出。违规收取的2850元已全部退还给群众。张专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周至县青化镇新白寨村村委会副主任任保禄违规接受礼品问题。2014年10月,任保禄将新白寨村8组12.8亩集体土地承包给青化镇联集村谢某,谢某为表示感谢,赠送任保禄价值约100元的香烟一条。任保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周至县公安局翠峰派出所民警弓平上班期间脱岗问题。2018年1月23日,翠峰派出所户籍民警弓平负责在户籍室办理业务,12时13分弓平在未向所长请假情况下着便服外出吃饭,12时45分返回派出所。弓平工作纪律性不强,未履行请假手续外出,导致户籍室户籍岗位出现脱岗现象。弓平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1.周至县哑柏镇庄头村一组党员王步群土地确权中违规操作问题。2016年,王步群在协助组长进行土地确权登记过程中,将村民王某家的0.346亩土地最终确权在自己的继父王某某名下。王步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2.周至县竹峪镇谭家寨村支部书记谭斌随意变更建设项目地址等问题。2016年2月,谭斌随意变更谭家寨农村片区化社区建设地址,导致该项目未通过验收。2017年2月重新按照文件要求,在批准地址上建设,2017年6月该项目通过验收。因随意变更项目地址、破坏耕地、非法占用耕地,谭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增强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汲取教训,对照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运用好“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快查严处,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