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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只靠"前车之鉴"难防"前腐后继"

点击数:次  作者:尹于世 更新时间:2014-05-26 来源: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日,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程孟仁伙同情人何文受贿案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了解,十年前,曾担任贵州省交通厅厅长的卢万里就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被判处死刑。人们不禁要问,前任血的教训为什么没给后来者带来警醒?

  事实上,不仅仅是在贵州,从全国范围来看,交通领域的腐败案都呈现易发高发趋势。今年4月,相关部门就先后公布云南省交通厅党组书记杨光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山西省交通厅原厅长王晓林等7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个领域的主要负责人前腐后继,值得深思。

  按理说,有了前车之鉴,后来者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防患于未然。然而,现实生活中,对有的官员而言,前车之鉴几乎不起作用。这其中,有其内心深处的贪婪作祟,也有制度设计的缺失,更不乏制度执行的漏洞。

  从交通系统众多官员前腐后继的轨迹来看,交通部门的权力大、管理的事项多已经毋庸置疑:从项目申请、设计、立项、招投标、征地拆迁到施工管理、资金使用、竣工验收……这些环节无不隐藏着巨大的寻租空间。针对此,现实中并不乏细密、具体的规定,比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工程材料采购供应制度等,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这些制度规定往往形同虚设,只需要领导打个招呼,甚至做出一些暗示,具体操办人就心领神会。以程孟仁案为例,作为贵州省交通系统的一把手,重大决定几乎都是他一人说了算,其下属也唯命是从、投其所好。相关材料透露,有些项目本该通过招投标,但因程孟仁事先打招呼,工程就私下决定由谁来做,获得工程的老板自然会投桃报李

  程孟仁案只是交通系统制度不完善或权力运行不公开、权力监督不到位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许多地方的交通工程都进入快速增长期,项目众多、资金巨大,但由于运行机制、监管机制的不健全,为腐败埋下了不少伏笔

  清除腐败,不仅仅是挑出一个烂苹果,而更应该检查放置苹果的筐子。面对一些地方交通系统前腐后继的现象,打老虎不能松懈,以前车之鉴警示后来者也很有必要,但更应着力铲除贪官产生的土壤。比如,改革与完善现行交通投资、监管体制机制,让项目、资金、运营、监管各环节相互分离、彼此制衡;再比如,加强监督力度,让各个环节在阳光下运行,等等。唯有如此,才能形成党员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局面,避免前腐后继现象一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