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纪委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信息工作,不断提高纪检监察信息的质量和水平,周至县制定出台了《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年度考核办法》。
该《考核办法》从指导思想、考核对象、信息报送内容、考核标准等四个方面对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单位要围绕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客观、准确、及时地报送信息,积极反映本单位最新工作动态。
该《考核办法》对各单位每月信息报送数量提出要求,并明确了计分和奖惩办法。各单位报送信息被中省市县相关报刊、网站采用的,将给予单位、个人相应奖励;对未按时完成信息工作任务,出现“零报送、零采用”的单位,将约谈相关领导,并在年终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扣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