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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案件管理 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点击数:次  作者: 更新时间:2013-11-21 来源:

我委局认真执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坚持监督检查与协调指导相结合、监督管理与服务保障相结合的原则,做到管理科学、监督有力、协调高效、服务到位、制度健全、运行规范。

(一)抓好案件管理。为了充分发挥案管工作的组织协调作用,我委局成立了以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常委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案管领导小组。这样内部协调运作起来既方便及时,又得心应手,效果较好。案件管理实行专人专机管理,由管理员负责每月按时收集基层和本委各室的数据进行整理、汇总、登记、输入不与互联网连接的微机,并用专用优盘上报市纪委案管室。我委局不断规范案件管理,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平时保密学习定期保密培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保密意识。

(二)做好案件统计和分析工作。案件管理工作每月按时向市纪委上报案件情况,并对全委局当月、每个季度、半年和全年案件情况统计、汇总和分析,每次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分管领导和书记。增强案件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加强案件分析工作,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服务。

(三)加强案管工作协调作用。理顺信访、检查、审理、纠风和执法工作关系,通过数据信息和业务交流相互通气。发挥案件管理工作的协调作用,加强对信访数据的统计和回执,改变信访室对其他案件室自收案件的遗漏统计,使信访线索的统计更加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