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之窗 » 宣传教育 » 正文
详细新闻

周至县供电分公司落实市纪委有关规定杜绝“节日腐败”

点击数:次  作者:任小虎 更新时间:2015-02-26 来源:

 

 来源:周至县供电分公司

近日,周至县供电分公司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中共西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提出了贯彻落实要求,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切实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该公司对落实市纪委通知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全体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市纪委通知精神,严于律己,认真落实中省廉洁过节有关要求特别是在节日开展的“五个一批”活动通知精神,不断加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举一反三,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出现;二是各基层单位及职工要重温省市公司《廉洁从业工作规定》,管住手脚,不跨红线,不越雷池,不得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拜年,借节日之名吃喝,不得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出入私人会所,外出旅游,参与高消费健身活动,不得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不得参与黄赌毒,不得公车私用。三是基层供电所要在春节期间要认真落实《十项供电服务承诺》,安全、高效地抢修修线路设备故障;必须严格执行电价政策,依法收取有偿服务费用,不得出现额外收费、白条收费、搭车收费等不良现象。

该公司强调,为反对“节日腐败”,确保“廉洁过节”,春节期间,若出现被各级纪委、媒体通报的人和事,公司将对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单位的负责人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党纪国法按组织程序给予相应的追责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偏袒护私。